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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影响地铁4号线保护性监测)补充通知一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7-29


 

招标编号:CTGYL-2024112

各潜在投标人: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影响地铁4号线保护性监测)(招标编号:CTGYL-2024112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补充《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一、二、三、四工区)影响地铁4号线保护性监测用户需求书》内容,具体内容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关注预留邮箱并查收。未收到邮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否则所产生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其它的第30.4条由“中标后,承包方应依托本项目监测内容开展高新课题及技术研究,并获得不少于两项的专利,课题及专利等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研究经费已含在投标报价里,不再单独计取。”修改为“中标后,承包方应依托本项目监测内容开展关键技术研究科研课题,并获得授权不少于两项的专利,课题及专利等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研究经费已含在投标报价里,不再单独计取。

3.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条第2点的第(5)点由“中标后,乙方应依托本项目监测内容开展高新课题及技术研究,并获得不少于两项的专利,课题及专利等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研究经费已含在投标报价里,不再单独计取。”修改为“中标后,乙方应依托本项目监测内容开展关键技术研究科研课题,并获得授权不少于两项的专利,课题及专利等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研究经费已含在投标报价里,不再单独计取。

4.招标文件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的第8点由“高新课题及技术研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里,不单独计取。”修改为“关键技术研究科研课题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里,不单独计取。”。

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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