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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为加快推(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科学合理调度政府投资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发挥好有限政府投资的引导支撑带动作用,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并商各有关单位:(略)
一、计划调整原则
按照“保投产、保续建、促新开、增固投”的12字方针,在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国债等资金保障基础上,强化统筹调度和综合平衡,适当加大投资计划调整频次,本次调整原则如下:一是适当提前开展计划调整。充分利用BIM、CIM技术以及结合项目投资进度曲线开展进度纠偏,从支出进度偏慢的项目中调剂资金,用于建设进度加快和资金需求紧迫的项目,尽量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二是做好项目开工和连续施工资金保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适当加大对具有重大标志性、重点建设任务以及审批手续基本完善的新开工项目支持力度。三是坚持有保有压有所侧重。把有限的财政性资金用在刀刃上,适当控制党政机关投入规模,加大对基础教育学位、高水平大学、“十大”文化设施、十五运会场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四是适度扩大政府投资规模。今(略)市本级政府投资规模占全年固投任务比重较低,需进一步扩大政府投资计划规模,发挥政府投资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牵引带动作用。
二、计划调整方案
本次计划调整将2024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规模由410亿元调整为450亿元,调增40亿元。调增资金安排如下:一是(略)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略)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进展顺利的A类续建项目,调增年度投资计划35.6亿元。根据《深圳经(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部分调整方(略)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用于前期审批手续基本完善,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21个新开工项目,安排年度投资计划4.4亿元。其中,6个新增A类新开工项目,安排年度投资计划1.0亿元;15个B、C转A类新开工项目,安排年度投资计划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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