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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混合云平台项目”的补充通知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7-29

关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混合云平台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混合云平台项目(招标编号:GDWLZB2024-10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其他重要须知”(13)款内容更改为:(13)投标人若为所投云平台软件产品代理商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云平台软件产品的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投标人若为所投云平台软件产品厂商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上述售后服务承诺的“售后服务内容”须包含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软件及硬件产品。本条款所述函件应当同时加盖投标人和所投云平台软件产品厂商的单位公章,未提供以上文件或文件未包含上述内容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其他重要须知”(14)款增加以下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7:本项目如获中标,后续国家或相关主管部门如有关于网络安全或信创政策的调整及要求,须按国家或相关主管部门关于网络安全或信创政策,通过国家安全风险预判审查。

承诺内容8:本项目如获中标,现有技术规范要求无法满足的功能(非标★条款),如后续公有云平台支持后,需承诺免费为本专有云平台进行升级与授权。同时投标人所投软件在维保期内提供原厂最新稳定版本的升级服务。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评标标准和方法”中,Ⅰ、技术部分评分(PT)序号1“技术规范书响应情况”评分项更改为:

1

技术规范书响应情况(18分)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中指标(非标★条款)项的响应情况,完全满足的得18分,每有1项负偏离(不满足)的扣0.5分,得分可以为负分。

注:若技术规范书中指标项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部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云平台厂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评标标准和方法”中,Ⅰ、技术部分评分(PT)序号4“办事机构评分项更改为:

4

办事机构(1分)

投标人所投云平台软件产品的厂商或其母公司在福州和泉州已经设置有本地办事机构的得1分。

注:

1、需提供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租房证明(租房合同和租金发票等),或购房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云平台厂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合同期内,招标人保留实地考察权利。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评标标准和方法”中,Ⅰ、技术部分评分(PT)序号7“专线服务评分项更改为:

7

专线服务(1分)

为保障公有云和专有云良好的网络联通性,福建省内有公有云节点的,并且承诺配合专线接入的得1分,否则得0分。

注:需提供投标人所投云平台软件产品的厂商出具的公有云节点证明材料和配合接入承诺函,并加盖云平台厂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评标标准和方法”中,Ⅰ、技术部分评分(PT)序号8“硬件能力提升评分项:删除。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评标标准和方法”中,Ⅰ、技术部分评分(PT)表格外“注”内容更改为“注: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低于18分的,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评标标准和方法”中,II、商务部分评分(PB)序号5“云安全能力评分项更改为:

5

云安全能力(3分)

投标人所投云平台软件产品的厂商具备有效期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相关资质(“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具备有效期的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VD)支撑单位资质证书情况进行评分,具有以上六项资质的每一项得0.5分。

注:本评分项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云平台厂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6页《第四章 合同格式和主要条款》8.2.1条更改为:8.2.1第一笔付款:项目初验合格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以3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含税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1)初验合格报告复印件一份(内容与原件一致);(2)金额为合同总价【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截止乙方开票当月无欠税证明一份。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6页《第四章 合同格式和主要条款》8.2.3条更改为:8.2.3第二笔付款:项目终验合格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以3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含税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1)终验报告复印件一份(内容与原件一致);(2)金额为合同总价【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截止乙方开票当月无欠税证明一份。剩余合同总价的5%款项将作为质保金。

二、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混合云平台技术规范书》内容作出修订,修订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混合云平台技术规范书》将在本“补充通知”发出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至已获取招标文件(已报名)的投标人留存的电子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若未收到可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 8 5 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7:30:00(北京时间)。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 8 15 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特此通知。

五、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索取文本和电子文件,也可以在招标文件指定的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下载。

招标人:福建广电网络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电网络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7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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