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宝安区中心区N10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永久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事项:永久占用城市绿地3.44㎡,迁移城市树木2株
(四)项目位置:宝安区中心区新安西路N10区幼儿园
(五)种植地点:宝安区新安街道大井山路尖岗山公园入口旁
二、申请理由
经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因宝安区中心区N10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需迁移城市树木2株、永久占用城市绿地3.44㎡,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电话反馈: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27870510;建设单位联系人:雷英杰,电话:27875948。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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