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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检查站网架和道路亮化及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渭南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陕西 - 渭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01公告内容
(略)亮化及附属工程竞争性商公告
(略)::HMGJ-DL-(略)
项目所(略):陕西省,(略)(略)
一、招标条件
(略)亮化及附属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外王建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等,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亮化及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略)亮化及附属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略))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③
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略)):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0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
西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0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略))(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7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0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略)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略)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7)书而声明:提供书而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供应商代表身份:法定代表人参加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略)
(9)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0)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拟派项目经理:(略)
(12)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商不分包声明》,视为独立商、不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略)
7.1工期:90口历天;
7.2工程地点:(略)
7.3质量标准:合格:
7.4最高限价:(略).11元:
7.(略)(略))((略))发布:
7.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城市(略)政工程管理处工程技术股。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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