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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津KTY111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人民法院
关于津KTY111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进行拍卖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6日10时至2024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津KTY111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
1.车辆颜色白色,使用性质非营运,(略)SGM7153LBAA((略)以实车为准),车辆识别代码LSGKE54H4MW176418,(略)(略),初次登记日期2021年11月17日,燃油种类汽油;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2022年10月27日;排量1485ml,行驶里程10841公里;车辆现存放(略)
2.瑕疵情况:车辆有查封、有抵押;保险超期;经勘验,车辆外部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和瑕疵;因长时间停放,电瓶亏电;车辆无钥匙,无法启动;车辆内饰有磨损;轮胎轻微亏气;各种油液需检测后决定是否更换(具体以实车为准);无机动车登记证书;违章及罚分情况不详,需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并自行处置。法院以现状拍卖,提供的车辆瑕疵、参数以及相关图片说明仅供参考,以标的物交付为准。买受人需实地看样,参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
(略)络询价参考价格:(略)
本次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
车辆需过(略)(略)的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机动车限购政策及迁入规定。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日3日之前(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财产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拍卖车辆违章处理、罚款、扣分、停车费、维修费、运输费、验车、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略)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拍卖余款到账后7日内(节假日顺延)(略)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略)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略)天津宁河新华支行((略)(略)4)
(略)(略)(略)(转账时请备注:津KTY111拍卖款)
2、(略)上支付方式:(略)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拍卖依据:(2024)津0117执383号执行裁定书
咨询电话:(略)(智通拍辅)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津KTY111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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