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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碱坨村3号坑岸周约1亩林地经营权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略)(略)域碱坨村
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略)碱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类型集体
联系地(略)碱坨村
转出信息转出方式:(略)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否
项目名(略)坑岸周约1亩林地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1000.000元/亩支付方式:(略)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39年6月30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2.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包水源和电源,承包方自行解决。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可对所承包土地进行转包。4.承包方不许建筑、将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6.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土地。被征用土地的树苗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因土地征用,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负责赔偿。7.承包期间能享受的国家各种补贴归承包方所有。8.树木成材后,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办理树木砍伐手续,砍伐费用承包方自理。树木一轮砍伐后承包合同终止,不许栽种新树,剩余年份承包费不退,如栽种新树,归村集体所有,合同到期,必须申请采伐,否则地上树木无偿归集体所有。9.承包土地只能种植树木,不能改作他用,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树苗自行解决。10.该林地所有权为碱坨村集体所有,该地块上的90棵杨树为原承租方自行投资种植,因土壤原因,树木成材率不高,原承租方承诺如果产生新成交方,则于双方协议日期内完成树木砍伐,或者双方协商地上树木赔偿款。协商好后,双方签订协议,发包方与新成交方签订合同,如因故无法签约合同,签约前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1.交易服务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2.竞价前需自行确认土地现状,以发包亩数为准,不再实际测量,参与竞价及认可。13.最多允许种植100棵树。14.报名即表示认可以上条款,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
受让方条件面向本村村民,需提交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种植树木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缴纳形式电汇交易保证金(元)1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阶梯价10
挂牌期5
(略)(略)(略)61
(略)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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