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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机关主楼消防水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LNFS(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6.756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756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略)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略),为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本项目需要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施工,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略)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略)
4、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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