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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大糕厂技改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八百大糕厂技改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略):NJLHZYZC-2024-19)
项目所(略):江苏(略)一、招标条件
本八百大糕厂技改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原八百大糕厂老旧厂房及临街门面房进行翻新改造以及生产设备购置,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八百大糕厂技改提升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八百大糕厂技改提升项目: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略)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采购人:(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30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30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一、(略):NJLHZYZC-2024-19
项目名称:(略)
采购需求:对原八百大糕厂老旧厂房及临街门面房进行翻新改造以及生产设备购置,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1)供应商单位:(略)
(4)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同时提供word版本),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略)名+(略)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
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4.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招标人:(略)
5.信用承诺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略)
联人:陈先生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招标人:(略)
(略):NJLHZYZC-2024-19项目名称:(略)
投标单位:(略)
投标单位:(略)
(略)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略)
座机
邮箱:(略)
备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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