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病友:
根据《
(略)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通知单》(
(略)稽〔2024〕3号)、《
(略)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通知单》(
(略)稽〔2024〕24号)文件精神,关于我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多收部分患者医疗服务费问题,现作退费处理,退费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符合退费人员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部分住院患者(见附件)
2.办理时间、地点:
(略)
1.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三、需提供材料
1.住院医疗收费收据;
2.退费患者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驾照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请持代办者及患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退费方式:
(略)
银行转账方式:
(略)
五、截止时间
退费截止日期2024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退费手续,相关费用上缴国库。
附件:2023
(略)审核涉及多收费人员名单及清退金额
(略)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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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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