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2楼G厅210室、201室。联系方式:0752-6286757、0752-6260329。
登记公告如下:
申请人 | 坐落 | 面积(公顷) |
博罗县石湾镇铁场村仁集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博罗县石湾镇铁场村 | 1.1472 |
博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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