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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区垃圾清运场改造工程项目院内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7-23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广西壮族(略)(略)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在近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方式:(略)
3.工程地址:(略)
4.上控价:339,381.99元。
5.施工内容:相关细项请查看附件工程量清单。
6.工期:25天
7.工程质量保修期:2年。
二、结算及付款方式:(略)
1、采取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略)
2、履约质保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1)承包人在接到发包方中标通知(书面或者电话通知)2天内,承包人需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发包人指定账户。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发包人总务科负责办理。在合同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扣除承包人赔偿金或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一次性向承包人返还剩余部分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三、服务质量要求:
1、本项目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招标人:(略)
2、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无发生诉讼及仲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略)(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五、报名方式:(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7月25日
2.报名方式:(略)
邮件正文格式要求示例:
项目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略)名称:(略)
3.报名材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略)
4.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略)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运营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略)
(3)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关业绩证明文件(合同)。
5.报名咨询邮箱:(略)
6.项目咨询电话:(略)总务科
六、报价要求
1、(略)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文件,文件一式八份。报价清单为第一页,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2、需按照附件清单中内容进行报价,报价需包含价格、工期、质保期;
3、议价时间及地点:(略)
七、附件:
附件1-(略)生活垃圾清运场改造工程项目需求.docx
附件2-107_(略)垃圾清运场改造工程-清单xlsx.xlsx
附件3-图纸.zip

说明:《广西壮族(略)(略)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略)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略)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略)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略)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略)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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