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略)(11)。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略)修改为:
(略)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除法定代表人外,在投标文件打包制作过程中,个人签章均需要进行人脸识别。□2、在投标文件打包制作过程中,个人签章均需要进行人脸识别。□3、其他3.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略)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确保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承接工程业务的要求,否则后果自负。对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发现的,拒绝其投标;在资格审查环节后发现且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与中标人协商解决或者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4.原招标公告发出的附件“
(略)(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电子版
(略)”作废,随本补充通知发出“
(略)(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电子版
(略)”,潜在投标人须使用新的zbs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略)读取等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智芬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4441_NU8kbl.png) |
【联系电话】 |
18856926153 |
【客服微信】 |
192356539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