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学生事务处(部)】关于开展我校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发布日期:2024-07-2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探索辅导员模块化建设经验,提升我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经研究,决定建设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每个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1个重点建设方向,具体围绕教育部第43号令明确的高校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10个建设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工作室成员5—8人。主持人及成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能恪守职业规范,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主持人应是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含)以上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11日),具有较强团队领导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够带领工作室成员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中大胆探索,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

3.工作室成员构成应注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背景结构和职务职称结构的合理搭配。成员主要应为连续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年(含)以上的专职辅导员,且一线专职辅导员比例不低于70%。

4.主持人及成员作风务实清廉,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务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在师生中有广泛的认可,个人及所带学生无重大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二)命名原则

工作室以建设方向特色命名。各辅导员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建设方向和工作室名称。

(三)立项数量

立项4个左右的辅导员工作室。

(四)建设周期

每个工作室培育支持期为2年。

三、主要任务

(一)理论研究。围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建设期内,至少完成1项校级以上研究课题,或聚焦研究主题发表1篇以上有影响力的期刊论文或媒体文章,或编写1个学生工作案例集。

(二)实践创新。结合工作室建设方向,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和载体,着力培育至少1项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理论工作研讨会。

(三)团队建设。以学习型、创新型、专家型的辅导员为培养目标,结合工作重点和研究方向,组建工作务实、梯队合理、团结协作的工作团队或研究团队,培育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科研水平的后备力量。

(四)理论宣讲。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内容定期开展理论宣讲,每个工作室及成员每年至少宣讲2次。

(五)成果转化。建成1个在全校乃至全区全国有影响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公众号,定期推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团队建设等成果,定期推广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申报程序

1.申请。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交至学生事务处(部)。

2.评审。由学生事务处(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资质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答辩。召开现场答辩评审会,综合申报材料、现场答辩两部分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建设工作室名单。

4.公示。评审结果经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确定工作室名单。

5.挂牌。学生事务处(部)对通过公示的工作室进行挂牌,并跟踪考核工作室建设。

五、建设保障

1.学校对纳入立项建设的辅导员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给予9000元经费支持。其中,工作室立项后先拨3000元启动经费;在建设周期内,根据每个工作室的中期考核、期满考核情况,再分批拨付另外6000元。经费可用于开展师生活动、培训调研、成果发表等相关工作。各工作室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合理使用经费。

2.在评选校内外辅导员各项荣誉时,工作室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校内外相关培训、交流,拓展工作和研究视野。

4.工作室主持人若因离职、转岗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生事务处(部)提出书面申请,并从团队成员中选定新的主持人,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六、管理与考核

1.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从工作室的申报到建设、管理以及日常营运,由主持人负责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室的其他成员由主持人招募与聘任,强化以团队协作的工作模式,体现出辅导员工作室的创新工作机制。

2.中期考核。在工作室建设满一年时,工作室须提交辅导员工作室年度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考核合格者,继续资助;不合格者,终止建设任务;给予限期整改者,整改合格后方可拨付剩余经费,继续建设。终止建设任务的工作室的主持人及团队成员两年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

3.期满考核。在工作室建设两年周期结束前,工作室须提交期满考核表、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并进行结项汇报。考核合格者予以结项,工作业绩突出的工作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是学校着眼于辅导员职业发展需求,积极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辅导员素质能力的重要抓手。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努力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学工品牌和专家型学工团队。

(二)发挥所长,积极申报。申报主持人及团队成员要发挥专业所长,确定研究方向,积极申报工作室项目。各申报主持人认真填写《桂林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于2024年9月5日(周四)前将申报书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学生事务处(部)陈丹丹处,邮箱:2819130681@qq.com,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知善楼8101办公室。

附件:桂林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桂林学院学生事务处(部)

2024年7月26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