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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度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略)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07-(略)项目概况
2024年(略)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JSZC-320508-SZCH-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略)
一、(略):JSZC-320508-SZCH-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采购需求:
(一)内容概述与标准
服务工作内容:为(略)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失能生活护理、失能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救助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23〕164号)文件,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标准根据其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分档确定,分别为:全护理(略)/月,半护理690元/月,全自理230元/月,与老年人养老服务援助(补助)补贴、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初步统(略)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共计167人,其中全护理31人,半护理44人,全自理92人。扣除就高享受养老服务援助(补助)补贴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补贴的26人,在市福利总院的16人,以及拒绝接受服务的57人。
(二)各类服务对象的服务内容
1、居家照料服务对象
(1)居家服务项目
(略)
服务项目
服务单价
服务内容
备注
1
生活照料服务
35元/小时
家庭保洁、起居照料、洗澡擦身、换季整理、洗晒衣被、缝补编织、买菜做饭、购物配药、陪同就医、代办服务、精神陪护、应急救助、代买代办。
2
失能生活护理
40元/小时
头面部清洁、梳理、洗发、口腔清洁、协助进食/水、协助鼻饲进食、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协助床上移动、整理床单、指/趾甲护理、手、足部清洁、温水擦浴、协助沐浴、协助更衣、协助如厕、排泄护理、人工取便术、会阴护理、协助皮肤用药、协助器具移动、协助进行简单肢体锻炼、失禁照护及指导、安全防护及指导。
3
失能医疗护理服务
50元/小时
生命体征监测、血糖监测、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压疮预防及指导、康复锻炼、物理降温、氧气吸入、雾化吸入、药物喂服、协助滴眼/耳/鼻、胰岛素笔注射、直肠给药、协助保留灌肠。
4
专业理发服务
25元/人/次
为老人提供洗头、理发等服务。
5
专业扦脚服务
50元/人/次
为老人修剪手指甲、脚趾甲,扦脚等特殊服务。
6
平安应急服务
60元/月
为独居特困供养人员提供24小时平安应急服务,包含平安通设备及24小时平安应急服务费。
设备可以提供无线或有线平安应急话机,信息服务费由用户承担
(2)按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补助标准制定个性化季度服务套餐,套餐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局部调整。
2、机构照料服务对象
由于机构照料服务对象身体健康状况普遍较差,大多会提出(略)、区政策补贴范围金额上限的服务要求,对此由成交单位:(略)
3、服务流程
(1)居家照料服务对象
服务站采集用户信息并宣传相关政策及服务项目,签订服务协议,按计划周期性提供服务。
(2)机构照料服务对象
与街道确认各服务对象的护理服务标准及费用,明确护理服务标准。
(三)主要服务要求:
1、服务机构根据采购单位:(略)
2、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服务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培训,了解和掌握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为服务对象做好解释工作。
3、服务机构为符合标准的服务对象按每月按照全自理230元/月/人,半护理690元/月/人,全护理(略)/月/人的标准提供服务,并及时、准确地记录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数、服务次数、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反馈和确认等内容。
4、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确保服务项目的正常实施。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
5、各项具体服务(包含个性服务或套餐式服务)的内容及所对应消费的小时数必须报采购单(略)主管部门通过后方可开展。
6、(略)要求
(1)(略)(略)进行服务派单、质量管控、员工管理、用户管理、经费结算等业务工作,从而实现服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2)(略)负责服务项目的协调、质量的监管、人文关怀等工作,具体包含服务工单的预约确认、分派、监管、跟踪、抽查,紧急求助服务,临时维修服务,生日问候、节日问候、健康问候、安全提醒等等,并对基层服务站点进行业务指导和全程质量监控。
(四)费用结算:
结算标准与方式:(略)
(1)居家照料服务对象,按实际服务情况,提供服务明细及发票与采购方按季度结算。
(2)机构照料服务对象。在市、区政策补贴标准范围内产生的费用,由采购单位:(略)
(五)监督管理
1、采购单位:(略)
2、如因成交单位:(略)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略)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略)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略)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略)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略)在线状态。
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略)(略)(略)(略)
5、(略)(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9。
6、单位:(略)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获取:(略)
10、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1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2、申领CA证书
(略)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略)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略)(略)—法规政策--《(略)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略)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略)
1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略)”―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略)
14、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略)(略)(略)
(略)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略)
15、依法获取:(略)
16、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略)供应商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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