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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三峡大学2024年食堂大宗伙食物资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三峡大学2024年食堂大宗伙食物资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略),原文链接:https://(略)-07-29/(略).html
项目概况
三峡大学2024年食堂大宗伙食物资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HBWH-24FZ-HW044(2)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万元
4.最高限价:包五-包六采用折扣报价,其中包五禽类综合折扣不得高于84%,包六水产品类综合折扣不得高于80%。
包十豆制品最高限价57.6万元;包十三生产用低耗最高限价23.6万元。
5.采购需求:三峡大学2024年食堂大宗伙食物资部分标包第2次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禽类、水产品类、豆制品、生产用低耗品。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具体标包如下:
(略)
分包名称:(略)
包五
三峡大学2024年食堂大宗伙食物资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禽类)
包六
三峡大学2024年食堂大宗伙食物资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水产品类)
包十
三峡大学2024年食堂大宗伙食物资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豆制品)
包十三
三峡大学2024年食堂大宗伙食物资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生产用低耗品)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所有包的投标,但所投每个包必须分开制作投标文件,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各包投标人均须具备基本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略)盖章);
2.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食堂供货业绩、供货范围包含所投类别货物;
3.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以开票时间为准)开具的除三峡大学以外的所投类别货物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票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略)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
5.投标人必须有实体经营店;
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供货、仓储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略)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公告起始日之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各包投标人分别应具备的条件:
(略)
类别
分别应具备的条件
包五
禽类
1、投标人若是禽类养殖户的,须提供所在地的自然村或以上行政级别出具从事本行业的证明。
2、投标人若是禽类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略)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包六
水产品类
1、投标人若是水产品类养殖户的,须提供所在地的自然村或以上行政级别出具从事本行业的证明。
2、投标人若是水产品类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略)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包十
豆制品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略)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三防三戴”(防尘、防鼠、防蝇,戴帽子、口罩、手套)设施。(提供相关设施的照片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包十三
生产用低耗品
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或专营经销商,具备有效的仓储能力,能够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所投包类别,同时提供能够满足“(一)各包投标人均须具备基本的条件”和“(二)各包投标人分别应具备的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略)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注:8时30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投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发布公告的媒介:(略)(略)
4.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投标人对采购人:(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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