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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鸡兴东路201国道支南一宗土地使用权和一项在建工程捆绑转让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鸡西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鸡西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土地交易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略)N0129ZJGC240001产权子类型在建工程
挂牌起始日期(略):00:00挂牌截止日期(略):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评估情况评估价(元)(略).00(不含增值税价)
评估基准日(略)
(略)
转让底价(元)(略).00(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额外向转让方补齐金额为成交价款9%的税点金额,此税点金额不包括在成交价款内)。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
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略)
转出方承诺我方现委(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略)
(略)
特别告知
1、转让标的中的在建工程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如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出价者为受让方),在办理相关交割手续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及罚金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2、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捆绑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3、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在本次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前所产生的欠税、费由转让方承担,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欠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转让标的中的在建工程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故转让标的成交后,可能无法办理证照,若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转让标的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该标的可能涉及两次产权变更,转让标的最后一次变更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相关缴纳税费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和变更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押金、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另行向转让方交纳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包括在成交价款中,如受让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受让方。转让标的交割其他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2、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补齐金额为成交价款9%的税点金额,此税点金额不包括在成交价款内。成交价款发票由转让方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向受让方开具。3、在本次签署转让合同之日前所产生的欠税、费(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4、转让标的中的在建工程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出价者为受让方),在办理相关交割手续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及罚金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同时,该转让标的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若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转让标的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该标的可能涉及两次产权变更,转让标的最后一次变更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相关缴纳税费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结束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略)
2、受让方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在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短信提示将成交价款(首付款)及全额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办理完毕交割手续和转让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首付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剩余成交价款,受让方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时间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机构自收到剩余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为转、受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2、用户注册、(略)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略)提示。
3、(略)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略)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2、展示联系人:(略)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2024年5月28日17:00前,(略)站((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打印、签订(意向受让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后上传】,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首付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2909: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由受让方自签订转让合同之次日起5(略)提示一次性付清全额服务费。
附件下载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联系方式:(略)
监督电话(略)9
咨询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略)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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