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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抚州市赣东大道9号抚州日报社办公大楼1-4楼招租(3年)

所属地区:江西 - 抚州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江西 - 抚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JX2024ZL00230
项目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略)信息披露期满日:(略)
延期处理方式:(略)
项目简介:(略)招租(3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租赁为办公场所。3.租赁场地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4.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出租方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天计算,多退少补。5.规定时间内承租方未缴纳租金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逾期三个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后,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装修和基础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及破坏。承租方在装修施工所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7.承租方在经营期间,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8.挂牌价格为首年租金。租期内租金不递增。9.出租方将房屋钥匙交给承租方后,即视为完成标的物交付。10.租赁合同期满,交清所有费用,在无违约的情况下,若出租方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可享有优先权。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4.【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3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3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竟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和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且付清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7.【清场责任】不涉及。8.【报名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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