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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交通枢纽运营管理中心一期I二层商业7-1号商铺招租(2年)

所属地区:江西 - 上饶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江西 - 上饶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JX2024ZL00240
项目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略)信息披露期满日:(略)
项目简介:重大事项详见附件(请下载)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略)出具的饶丰和评字[2024]第06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承租方自行负责后期水电改造、空调维修维护等。3、租期2年,自房屋交付时开始计算。4、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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