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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刑衔接食品检验实验室项目(定量抽检增补服务)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CSCG-GK-(略)3-1采购人:(略)
1行刑衔接食品检验实验室项目(定量抽检增补服务)其他服务见附件项(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合计金额大写:壹拾陆万陆仟柒佰贰拾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行刑衔接食品检验实验室项目(定量抽检增补服务),数量:74批次,总价:(略)(实际产生费用为(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4.结算方式:(略)
4.2收款账户:(略)(略))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现场抽样时,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陪同。
(略)(略)建设具体要求参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执行,详见投标文件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参照项目考核评分表对乙方进行考核、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指派专人负责配合乙方抽样检测衔接工作。(2)甲方根据每次任务要求,需配合填写乙方的《委托检验签定确认书》(3)甲方可指定乙方抽样地点:(略)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仪器设备要求提供相应仪器设备:乙方应保证设备完好,且检定校准合格,标准品齐备且在有效期内。(2)乙方按投标文件提供检测人员(服务期内如对人员进行更换,需更换同等资格的人员并要得到甲方认可),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抽样检验、快速筛查检测以及可能的阳性样品后处理等工作(3)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相关费用(包括样品购买费、检测费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加价。(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丙方要求实行检验检测。乙方还应积极响应甲方和丙方委托的无检测方法标准的检测和研究,检测周期和检测费用在符合科学性的基础上三方另行协商决定。(5)乙方指定应急联系人:(略)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11.其他条款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周志辉法定代表人:刘向荣
委托代理人:闫双双委托代理人:刘洋
电话:(略)2电话:(略)6
传真:(略)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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