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政府
(略)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南武政字〔2024〕10号
(略)项目已经取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
(略)(略)人民政府将对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内约0.1460公顷土地开展征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涉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
(略)大梁村集体土地约0.1460公顷(合2.19亩),具体以项目用地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详见附图)。
二、土地征收目的
作
(略)项目建设用地,
(略)用地。
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
(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工作
(略)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一)抢栽、抢种青苗;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三)办理产权或抵押登记;
(四)办理工商、税务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等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图:项目用地范围图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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