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公安局业务支队购买医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
(略)至
(略)
撰写单位:
(略)
(
(略)公安局业务支队购买医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公安局业务支队购买医疗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
(略)279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576,000.00
最高限价(元):576,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简介:
(略)公安局业务支队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略)
一、技术参数要求
1.入所体检:负责对入所收治人员携带的体检材料进行核查、身体检查、问询、录入信息等相关工作,内容包括心电图、血常规、腹部肝胆脾B超、胸腹DR片、血压等。
2.日常医疗:包括诊断治疗、康复指导、医学教育宣传等内容,每日巡诊三次。
3.诊断评估:按照《强制医疗诊断评估办法》,每年对收治的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开展评估工作。
4.健康检查:每半年至少对收治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一次。项目包括:体温、血压、心电图、血糖、血常规等。
5.所外就医:对于患病人员,经驻所医生会诊后,确需外诊进一步查明病情的,需配合外诊工作安排,
(略)就医、诊治。
6.值班值宿:值班期间保证24小时在岗值班,除工作日正常上班外,参加医疗岗位值班,夜班医生值班班次为每5天一次。
7.会诊急救:如遇收治人员突发疾病情况,医护人员要迅速到位,负责会诊、急救工作。
8.绿色通道:
(略)建立救治绿色通道,紧急处置收治人员突发病情,确保收治人员人身安全。
9.学习培训:负责并组织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流程规范、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并做好记录。
10.传染病处置:发现收治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按照传染病应急预案处置,
(略)检查、治疗。
11.内部管理:须遵守采购方内部管理规定。
12.制度规范: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施行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和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查对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医疗会诊管理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3.人员要求:
(1)副主任医师至少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执业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2)医师4人,其中主治医师至少2人(包括1名女医生和1名男医生),须具有三年以上精神卫生专业工作经验(
(略)证明)。
14.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医疗工作。
二、其它要求
1.每日进行医疗巡诊三次,对收治人员给予诊治,加强跟踪管理;对突发疾病人员,采取相应医疗措施。
2.对住院收治人员的疾病治疗情况应当逐人建立医疗档案,如实记载病史以及每次疾病发现、检查和治疗等方面的情况。
3.收治人员突发较为严重疾病时,应当及时向采购方通报,经采购方同意后,将患病、治疗等情况及时与收治人员家属沟通,每次沟通应当有书面记录。病情严重或者有死亡危险的,突发急病、久病不愈且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病因不明需确诊病情等需要外出就医的,
(略)诊断治疗。
4.收治人员患病及治疗情况,医生应当及时与采购方相关人员沟通和衔接,加强对收治人员病情发展的掌握,保证安全。
5.发现收
(略)检查治疗。
6.根据采购方安排,开展收治人员评估工作。
7.每半年至少组织对收治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一次。项目包括:体温、血压、心电图、血糖、血常规等。
8.组织实施对
(略)域定期消毒,在换季或者病疫流行期间应当增加消毒次数,并适时发放避暑、防寒、防病药品。
9.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验收项目: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和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查对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医疗会诊管理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0.医疗设备、耗材及药品由采购人:
(略)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精神专科医疗资质的公立或民营医疗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略)
四、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7月30日15时30分至2024年08月0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
(略)
开户行: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略)
(略):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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