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汝城县鑫汝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处门面出租(郴公产告字〔2024〕第240号)

所属地区:湖南 - 郴州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湖南 - 郴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资产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略)
(略)11处门面出租
(略)
(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3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或出租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标的名称:(略)
面积(㎡)
3年租金起拍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1
(略)以西(原土桥交通管理站)整体出租
337.48
30373.2
2000
2
(略)店门面
22.45
80820
2000
3
(略)卢阳公馆4栋-1层-103、-1层—103—1门面
175.80
175667.04
5000
4
(略)卢阳公馆5栋-1层-101门面
72.86
65574
2000
5
(略)卢阳公馆5栋-1~1层-102门面
163.14
146826
5000
6
(略)卢阳公馆5栋-1~1层-103门面
186.16
167544
5000
7
(略)卢阳公馆5栋-1~1层-105门面
160.58
144522
5000
8
(略)卢阳公馆6栋-1层-101门面
72.73
65457
3000
9
(略)卢阳公馆6栋-1层-102门面
87.80
79020
2000
10
(略)卢阳公馆6栋-1层-103门面
92.91
83619
2000
11
(略)卢阳公馆6栋-1层-105门面
82.43
74187
2000
出租期限
3年
承租押金、租金及费用缴纳方式:(略)
1、承租押金为3个月租金,不计息,不抵租金。
2、租金每年一付,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承租方须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首年租金及承租押金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半个月前支付给出租方。
经营要求
不得经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略)容、产生噪音、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活动等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
出租方基本
情况
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4QRA6U61
特别
告知
1、(略)(以下简称组织人)共同承办,采用加价的方式:(略)
2、标的建筑结构为混合,意向承租方(竞价人)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竞价方式:(略)
3、出租标的若实测面积不足,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租金及佣金、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4、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略)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略)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组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略)络竞价,组织人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①请意向承租方在e(略)站((略))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承租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略)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且收到标的首年租金及承租押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略)网站((略))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略)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略)络动态报价方式:(略)
4、竞价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略)签订《成交确认书》。经审核,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可办理有关手续,成为承租方;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取消租赁资格,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略)上竞价结果无效。
5、承租方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6、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次日起逾期3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佣金、交易服务费)(略)确定为承租方后而放弃承租的竞得人承担。
7、承租方租用经营性资产,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8、租赁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对出租物进行必要的装修、加固、(略)的安装,应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10、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擅自将租赁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包他人经营,不得擅自搭建临时建筑。
1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承租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环保问题和治安、刑事等案件均由承租方全面承担责任。
12、租赁期满,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承租押金将不予退还。
13、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组织人的佣金、(略)的交易服务费。
交易
指南
竞价
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竞价
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07月30日09:00时至2024年08月08日17:00时。
报名手续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
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17:00时,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略)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价人成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的一部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竞价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其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竞价人应交纳的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人,该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价人,但所有竞价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价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价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或承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价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按照竞价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竞价
安排
交易方式:(略)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
均为5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
时间
标的1:2024年07月30日09:00时-2024年08月09日10:00时;
标的2:2024年07月30日09:00时-2024年08月09日10:10时;
标的3:2024年07月30日09:00时-2024年08月09日10:20时;
标的4:2024年07月30日09:00时-2024年08月09日10:30时;
标的5:2024年07月30日09:00时-2024年08月09日10:40时;
标的6:2024年07月30日09:00时-2024年08月09日10:50时;
标的7:2024年07月30日09:00时-2024年08月09日11:00时;
标的8:2024年07月30日09:00时-2024年08月09日11:10时;
标的9:2024年07月30日09:00时-2024年08月09日11:20时;
标的10:2024年07月30日09:00时-2024年08月09日11:30时;
标的11:2024年07月30日09:00时-2024年08月09日11:40时。
延时竞价周期
均为60秒
交易服务费
1、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价的2%收取;
2、(略)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联系
方式:(略)
咨询
联系人:(略)
钟女士、何先生
咨询电话
(略)(汝城),(略)(郴州)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略)(略)
(略)
踏勘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踏勘
联系人:(略)
曾女士(略)
技术支持
(略)(略)
发布媒体
(略)网站(略)
微信:(略)
(略)网站(略).cn;
微信:(略)
组织方
(略)联系电话:(略)
本次出租资产的委托人,按规定依法出租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略)联系电话:(略)
(略)联系电话:(略)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出租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系统操作指导、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出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略)联系电话:(略)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略)市场服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略)
保证金管理咨询电话:财务科(略)
负责提供保证金管理,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略)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略)
(略)
2024年07月30日
文档附件:
(略)11处门面出租()相关附件.zip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