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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团结水库水域1.07万亩水面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L2002638)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大兴安岭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大兴安岭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黑自然交告字〔2024〕109号
(略)水务局委托,(略)(略)团结水库水域1.07万亩水面进行公开挂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略)
2.位置:黑龙江省大兴安(略)(略)团结水库。
3.面积:1.07万亩。
4.租赁期限:5年。
5.评估值:27.91万元/年租金;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9日。
6.挂牌价格:27.91万元/年租金。
7.租金支付方式:(略)
8.其他:(1)出租标的为(略))等出租材料。
二、承租方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出租方式:(略)
出租方式:(略)
公告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
(略)上地址:(略)
四、意向承租方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略)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7时(即2024年8月5日17:00)(略)网站((略)),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承租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略)
2.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
3.交易公告(加盖公章);
4.交易须知(加盖公章)。
五、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竞买保证金交纳:27.91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7:00,汇入如下银行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开户名:(略)
(略)(略)
开户行:(略)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
(略)(略)1
竞买保证金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六、确定承租方的标准和方法
(略)络报价方式:(略)
自由报价期:2024年7月30日9:00—2024年8月6日9:00
延时报价期:300秒
加价幅度:0.2万元
七、出租有关事项
1.签订成交确认书。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将第一年租金(扣除保证金)、(略)指定银行账户,(略)签订成交确认书。
2.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3.办理标的交割。交易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办理出租标的的交割。
4.划转交易价款。(略)在出租标的交割后且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将取消承租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承租方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承租方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3.承租方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租金和交易服务费的;4.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出租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略)
2.出租标的是集发电、防洪双重作用的水库,当遇洪水等不可抗力等情况须出租方提闸泄洪,或出租方在发电、水工建筑物维修等需要降低水库水位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的决定,由此造成损失(如水库内养殖物种损失等)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在租赁期间内,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及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出租标的的使用权无条件归出租方拥有,(略),开展冬季试车;每年夏季在水库范围内开展深水探测检测实验,在任何水面进行旅游产业开发。此期间的租金出租方不予返还。
4.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略)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略)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略)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5.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6.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7.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8.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略)无涉,(略)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9.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10.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略)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1.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12.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13.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租方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十、联系方式:(略)
(略)(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1.竞买申请书.doc
2.交易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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