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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同安区开展2024年度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213单元)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KXM(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8.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略)
合同包
(略)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万元)
磋商保证金(万元)
1
1-1
(略)开展2024年度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项目
1(项)

8.0
0.16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且项目通过验收为止。未通过验收,有涉及该项目的工作仍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采购人:(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1、根据《(略))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供应商报名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供应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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