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NZCZB-2024ZFCG-121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37.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以上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4月-2024年6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
(略)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8、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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