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一批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略)心电监护仪一批JSZC-321204-HWZX-C2024-(略)(https://(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1204-HWZX-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52.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8万元
采购需求:
(略)
(略)
项目名称:(略)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
1-1
转运监护仪
2台
7
5
不接受
1-2
床边监护仪
5台
11.5
9.9
不接受
1-3
插件式监护仪
4台
16
10.1
不接受
1-4
插件式监护仪(带有创压模块)
1台
9
5.8
不接受
1-5
麻醉监护仪
1台
9
7.2
不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略)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根据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代理机构:(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