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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汇口初中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安庆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安徽 - 安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7FSCG24D02C0088FS(略)30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五章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
(机关、事业单位:(略)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略)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略)
2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二节供应商须知24.4中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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