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N
(略)000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略)原因导致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的“
(略)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价格分”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发生变动,现做更正。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30:00,更正为:
(略):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略):30:00,更正为:
(略):30:00。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的“
(略)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价格分”关于“具体标准和要求”的说明“1、评审价格=响应报价。2、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3、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1.经磋商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分值。”,更正为“以满足采购要求且最终有效响应报价最低的作为基准价,其余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参与供应商:
(略)(https://
(略))
(略)-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
(略)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
(略)
联系电话:
(略)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
(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略)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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