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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人民法院关于龙港市龙城华府3幢1002室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日10时至2024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人民法院,(略)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不动产。
(略),权属人为陈某某,承诺腾空,无租赁,登记日期:2019年1月8日。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1.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7年10月11日。
【税务不动产处置询价复函已上传,请自行下载查看】
瑕疵说明:1.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2.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3.以房产现状为准;4.拍卖成交后,有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5.交房宽限期两个月左右;6.该不动产尚未腾空,被执行人已承诺腾空。
询价价格:(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被执行人(原业主)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为:1.被执行人(原业主)应承担增值税及附加:契税未满两年,全额征收增值税、减半增收附加,计算公式=(成交价/1.05)*5.25%;契税满两年或自建自用,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未满5年或非唯一住房,按拍卖收入3%征收,计算公式=(成交价-增值税)*3%;满5年且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2.买受人应承担契税:计算公式=(拍卖成交价-增值税)*契税税率。(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0m²契税税率为1%,﹥90m²契税税率1.5%。第二套住房,面积≤90m²契税税率为1%,>90m²契税税率2%。第三套住房面(略)分,契税税率3%。)以上仅供参考,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略)
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费用,除本次交易的税费外,另外增加的税费及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也由买受人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不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九、(略)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4年9月23日前缴纳,(略)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收款银行:(略)
(略)(略)5155
2.(略)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本院只开具财政非税票据,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买受人与原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
十一、(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浙江畅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0
咨询、看样请联系浙江畅拍,电话:(略)5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cn)”上查询。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略)不动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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