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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通市分行档案中心分库房装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分库房装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略):ZRNT(略)
项目所(略):江苏(略)一、招标条件
(略)分库房装修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分库房装修工程(二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略)分库房装修工程(二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分库房装修工程(二次):(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须在有效期内),且具备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社保缴费记录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略)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略)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略)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递交截止时间:(略):30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30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略)分库房装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略)分库房装修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略)分库房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1)工程预算:395880.23元(2)工程地点:(略)
3.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略)分库房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全部内容。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须在有效期内),且具备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社保缴费记录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略)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略)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5.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略)
6.招标文件获取:(略)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略)
递交时间:2024年8月9日8:30至9:30(不接受提前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9:30。
8.开标时间、地点:(略)
9.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1.联系方式:(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略)
联人:张经理:(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
联人:高工
电话:(略)8
电子邮件:/招标人:(略)
(略)分库房装修工程
招标文件(二次)
(工程量清单计价)
(略):ZRNT(略)
招标单位:(略)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组长):日期:2024年月日
招标人:(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内容说明与要求
11.(略)分库房装修工程
21.1建设地点:(略)
31.1建设规模395880.23元
41.1承包方式:(略)
51.1质量标准合格
61.1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9月;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71.4资金来源自有
82.(略)分库房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全部内容
916工程报价方式:(略)
1012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14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对公转账(招标人:(略)
126.2提交疑问材料时间及方式:(略)
(略)内容说明与要求
1313.1踏勘现场答疑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答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7时前。
14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招标控制价编制执行: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略));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4.《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5.《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6.《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6期;7.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4〕63号);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9.《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10.江苏省(略)与本工程造价相关的补充定额、计价文件等。11.答疑、补充通知或澄清文件
1518.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
1618.4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本工程招标控制价:395880.23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略)-公告公示栏发布
1720.1投标文件份数须提供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18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略)
1924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8月9日9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开标地点:(略)
20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略)内容说明与要求
成。本工程邀请外部评标专家2人。
2135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22招标单位:(略)
23委托招标单位:(略)
24招标代理:(略)
相关附件(如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百度云盘提取码链接:https://(略)-G7z7Ay6CaaA?pwd=lfbt提取码:lfbt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计入报价。
(3)(略):场内、(略)已通。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投项目及设备、备品、备件和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保管、现场安装、吊装、制作安装调试、水电费、总包配合、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学校使用前设备的保管费、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各项应有费用。
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略)
1.4承包方式:(略)
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方式:(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须在有效期内);(2)项目经理:(略)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社保缴费记录。
(4)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略)
4.2本工程招标代理:(略)
4.3本工程邀请外部评标专家2人,专家费用(略),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单列)。
本项目招标代理:(略)
5.踏勘现场5.1经招标人:(略)
5.2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略)
5.3招标人:(略)
5.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5凡有意参与投标的需自行考察施工现场情况,踏勘现场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踏勘现场负责人:张经理:(略)
5.6投标人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24年8月2日17点前向招标人:(略)
(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第八章:工程量清单5.2根据本章第6、7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将在“(略)-公告公示栏下载。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
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发送至(略)@163.com邮箱:(略)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略)
6.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略)-公告公示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略)
6.3澄清文件按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略)-公告公示栏”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略)
7.2修改文件按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略)-公告公示栏”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
8.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废标处理。
9.本工程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标两部分组成,单独密封并
牢固装订:
9.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报价,1正2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社保缴费记录。);(7)诚信承诺书;(8)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的)。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附件《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略)
9.2商务标(1正2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1)投标函;(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略)
(2)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明材料、商务标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和商务标涉及的相关原件装袋(无需密封)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10.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11项规定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人:(略)
11.2投标保证金(对公转账形式)上必须注明用途:(略)分库房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户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略)(略)(略)1)。中标单位:(略)
特别提醒:(1)若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保证金形式,收款人、用途、汇款人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2.投标保证金退还12.1未中标单位:(略)
12.2中标单位:(略)
12.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略)投标人存在《江苏省房屋建(略))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清标,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相同错误)的,且被评委认定为串标的。
(略)投标人已签订《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标准格式)的,自投标之日起,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经举报或评标委员会复核,有悖于《诚信承诺书》相关承诺的,且查证属实的。
1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略)
(略)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执行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款、34条款的(略)不与招标人:(略)
(四)投标报价
1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及规范、规定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搭设使用、与各工种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清洗、养护、验收、创优、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投标人所应考虑到的各种因素、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清单表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略)
14.投标报价方式:(略)
(1)工程量;(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或直接造成的费用增加;(3)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4)暂列金额及暂估价;(5)发包人确认的其它费用。
14.3工程价款调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第12条。
15.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略))、《江
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现行省、
市有关规定。由招标人:(略)
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略)
16.招标控制价16.1本工程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略)
16.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略)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略))、《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略)人工工资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4〕83号),材料价格参照2024年第06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指导(略)场价。若《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指导价的材料的价格,(略)场价执行。
(略)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具体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相关要求执行、税率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
(略)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略)费用类别费用名称:(略)
1规费环境保护税A+B+C-D//
2社会保障费A+B+C-(略)
3住房公积金A+B+C-(略)
4现场安全文基本费A+B1-(略)
(略)费用类别费用名称:(略)
5明施工措施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A+B1-(略)
6标准化增加费A+B1-D//
7税金税金除税造价(略)
注:1)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费,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B1为单价措施项目费,C其它项目费,D为除税工程设备费。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
3)本工程暂列金:/。
(略)其他取费:详见工程量清单16.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
招标人:(略)
(略)-公告公示栏上发布。
16.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在控制价发布后2日内向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1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7.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略)
17.2投标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略))、《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4】83号文);《关于取消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的通知》(通建价[2012]8号)进行计价报价。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具体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相关要求执行;税率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
17.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招标人:(略)
17.4投标人必须认真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费总价措施费项目,并计入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7.5由于本工程合同约定工期较紧,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工期压缩带来的各种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人员、物资、机械、周转材料、加班费等)增加、各种风险增加、采取各种措施增加费用等等,上述所有赶工措施费计入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不作调整。
17.6中标单位:(略)
17.7承包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略)
17.8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出场、二次搬运等涉及所有费用并计入报价,中标后不得以场地现状及条件为由提出额外要求和增加工程费用,招标人:(略)
17.9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
各种风险因素,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对周边相关构筑物、建筑物、设施、道路、绿化等损坏的,中标人必须负责更换或修复,直至得到招标人:(略)
17.10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施工单位:(略)
17.11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7.12投标人工地踏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7.13中标单位:(略)
17.14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
17.15投标单位:(略)
17.16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档及以上的质量(略)场询价进入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建设单位:(略)
17.17施工期间和竣工移交时的保洁工作及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17.1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影像视频资料以供
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签证资料如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等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17.19设计图纸未完善之处的完善、深化,若现场实际施工过程中,招标人:(略)
17.20承包人在开工前将施工方案和业主确定后,方可施工。
17.21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9.1本工程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标,必须分袋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略)
19.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3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人:(略)
2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
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22.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22.1种方式:(略)
22.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2.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22.3综合评估法23.招标人:(略)
2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5.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5.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5.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5.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25.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5.5投标人名称:(略)
25.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25.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25.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5.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25.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25.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略)
26.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标人:(略)
27.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纪委经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
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8.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30.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略)
3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略)-公告公示栏”中标公示栏公示,公布的时间为三日。
(七)授予合同
32.中标人需在中标公示后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及时向招标人:(略)
33.招标人:(略)
34.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略)
35.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3条、34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略)
36.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略)
第二章评标办法一、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一)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价格标开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
(略)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仅提供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7诚信承诺书企业诚信承诺①诚信承诺书(详见第七章—诚信承诺书)
8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略)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注:1.资格审查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资料包”中的资料进行资格评审,请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否则做废标处理。2.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略)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395880.23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2)商务标评审共设两种方法,由招标人:(略)
3.商务标评审设置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评标办法一、二,由招标人:(略)
方法一:(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报价作为A;若4≤有效投标文件≤6家时,去掉评标价中的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去掉评标价中的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A值是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不因招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计算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四舍五入取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方法二:(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报价作为A;若4≤有效投标文件≤6家时,去掉评标价中的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去掉评标价中的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A值是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B为招标控制价;K2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不因招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计算得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四舍五入取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若投标报价仍相同,则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略)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略)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7—0201)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略)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系编:
联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系编:
联人:
电话或传真:
邮箱:(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略)
1.2工程地点:(略)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略)
1.5工期:本工程计划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工期天。
1.6工程质量:
1.7合同金额(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
增值税税额人民币元(大写:),税率为%,具
体税率以实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价格清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
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
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
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
批复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
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略)进行工程监理,(略)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
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
审批手续。
2.6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
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乙方应根据工程总工期制定具体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确定每
一单项工程的完成时间,并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经双方
确认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3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
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排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像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略)
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制度、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保障作业安全、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及时提供各种相关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3.9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3.10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收到
甲方通知后日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3.11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3.1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3.1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交工的范围没有任何垃圾、废料、油污、积水、灰尘等,门窗、镜面、墙面、天棚等应光洁明亮,无印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关于工期及变更事项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但自然雨、雪等恶劣天气除外,工4.4期不顺延),导致工程停工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4.5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或乙方申请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工程施工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双方签署书面的工程变更单或协议,确定增加工程的造价和工期。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或主张增加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以外的任何工程款项,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6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减少工程项目,甲方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4.7因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或工程验收不合格需要进行返工的,不属于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等施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
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如本合同工程验收前,国家、地方就建筑装饰装修出台新标准或对本条前款所列标准有进行修订的,则按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
部工程项目达到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
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及监理人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验收合
格后,乙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甲方及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未通知甲方及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及监理人有权指示乙方
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乙方可以申请竣工验收:5.6(1)除甲方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乙方申请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人发送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及监理人自接到验收申请后若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乙方在竣工验收前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
起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理人、乙方、设计人等相关单位:(略)
收合格的,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移交手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及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5.7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本合同工程造价采取固定单价的方式:(略)
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增值税税
额为元(大写:),税率为%。具体税率以实
际为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执行。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
如施工内容或工程量发生变更,应由符合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双方确认后据实付款。(适用于固定单价合同)
6.2支付方式:(略)
方式:(略)
(略)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略)

为,甲方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即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
(略)采用分次支付方式:(略)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支付合同金额的
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满足的条件为
,支付合同金额的%,支
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含增值税税额。
...
...
(注:1.乙方包工包料的工程,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宜超过合同总金额30%。2.
质保金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6.3若乙方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应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扣税凭证),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扣税凭证并审核无误后依约向乙方支付款项。
(略)甲方信息:纳税人名称:(略)
乙方信息:纳税人名称:(略)
(略)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按约定通知
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略)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取扣税凭证要求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
开具并送达扣税凭证,并确保甲方凭此扣税凭证能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总额。
(略)若合同标的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由乙方提供相应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4若乙方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有关费用。
6.5施工单位:(略)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乙方
7.1本工程由方负责采购相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
需提供相应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有必要,提供
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个工作日通知接收方代表验收;供应的材料、设
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方承担。供应的材
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免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或监理人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第八条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8.3
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所有一切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保密条款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上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乙方如因工作需要获取:(略)
上述工作秘密是指农发行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略)
上述商业信息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口头、电子媒介或其他形式从披露方获得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业务流程、双方的管理经验、职员个人信息等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
乙方涉密信息知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事项负责人、经办人员及相关合同履行人员等能够接触到涉密信息的相关人员。
保密协议详见附件。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
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由于乙方原因导
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
窝工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
按应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合同金额的%。
10.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10.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
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4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补偿款等任何款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10.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及实际施工人无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补偿款等任何款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支付工程款。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及实际施工人无权请求参照本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10.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10.7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8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但不免除乙方在合理期间对工程结构、基础工程等的质量责任。
10.9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期间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0.10如乙方无法重新开具或开具的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与合同要求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因此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1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要求开具、提供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的票据)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及时按甲方要求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票据,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若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
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12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0.1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金额%的
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发生国家秘密失泄密案事件的,违约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后果。
10.1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对不能弥补的损失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1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略)
述通知后,应于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
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合同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或任何其它社会、政治动荡造成的灾难。
11.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11.3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日内通知另
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1.4持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11.5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对各自控制下的设备、资料负有保管责任,
对于未受不可抗力影响并且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略)
12.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按下列第项方式:(略)
(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略)
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2.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2.3乙方构成违约的,乙方需承担甲方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等。
第十三条通知
13.1双方当事人现场通知对方当事人的事项,视为通知对方且对方知悉。
13.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的视为通知到达对方并知悉:
(一)任何一方书面通知送达到对方的住所的第个工作日;
(二)任何一方通过电话方式:(略)
(三)任何一方以邮件的方式:(略)
以上所称的住所、电话、联系人:(略)
容或在本合同履行或争议解决中已通知对方变更后的内容。
13.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关于双方通讯地址:(略)
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
通讯地址:(略)
失由变更方负责。上述地址:(略)
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略)
的送达地址:(略)
律文书未能被对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或拒收之日视为送
达之日。对于上述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略)
按上述地址:(略)
第十四条其他
14.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限为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略)
合计
附件二工程设备材料一览表
(略)材料或设备名称:(略)

合计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略)
(略)结束日期
工作内容:
甲方评价及验收意见:
甲方需求部门负责人签名:日乙方签名盖章: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期:
附件四工程竣工结算价格确认单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工程项目结算情况
合同金额元结算金额元
各单位:(略)
施工单位:(略)
需求部门负责人签名如:结算金额无误。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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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工程保修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略)
(略)结束日期
工作内容:
甲方评价及验收意见:
44
甲方需求部门负责人签名:日乙方签名盖章: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期:
45
附件六
保密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鉴于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签署了《》(以
下简称主合同)。在主合同谈判、沟通、签署、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会向对方披露、提供各自的有关信息、材料、文件等(以下称“涉密信息”),双方将在从事各自商业活动的同时妥善保护双方的涉密信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就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的涉密信息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保密定义1.1本协议所称涉密信息包括:任何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的信息,主要包括会议记要、人员信息、技术知识、调查、报告、解释、预测、设计构思和规划、发展研讨、说明书、设计图、图表、范例、项目进度、网络拓扑结构、设备资料、价格资料、技术参数和信息、客户和供应商资料信息、内部决策、商业信息,以及以任何方式:(略)
1.2若披露方所提供的涉密信息未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或披露方是以口头方式:(略)
1.3甲方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业务流程、逻辑流程,(略)的功能、交易量、交易特征,(略)的漏洞信息,(略)的合作信息、合同,以及基于相关合同所开发出来的成果等属于涉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对第一条所称的涉密信息,接受方同意并保证承担以下保密义务:2.1接受方应对从披露方获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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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使用第一条约定的涉密信息,或以披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2.2接受方仅可为披露涉密信息的目的,或为披露方的利益使用第一条所述涉密信息。
2.(略)员工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涉密信息。在向上述任一方披露之前,接受方应与该方签订保密协议,以要求该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对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略)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无论该行为是员工在任期间发生的还是离职后发生的,均视同接受方违约,接受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4在完成相应的项目后,接受方应立即归还或以不可恢复方式:(略)
如果因接受方的披露而出现的涉密信息被泄露或使用,接受方应当尽2.5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披露方报告。
2.6乙方在甲方驻场服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日常管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条免责条款接受方根据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由一个行政机关发出命令、规定或3.1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因审计要向审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的,接受方可以根据相应要求予以披露。
3.2接受方对下述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略)非因接受方或其员工的泄露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接受方在收到此涉密信息前已经拥有或未利用披露方任何条件的情(略)况下独自开发的信息;(略)接受方从合法持有并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取:(略)
第四条保密期限接受方需无限期地承担保密义务,直至披露方宣布解密或者涉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如有关合同中对保密期限另有约定,以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期限为准,本合同终止时,该合同项下保密相关事宜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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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第六条不可抗力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执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条款执行。
其他事项第八条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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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略))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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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略)合同(略)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1.2工程和设备(略)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略)永久占地包括:。
(略)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略)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略)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
1.4标准和规范(略)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发包人不提供标准和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略)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略)
(略)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招标文件及其附件;(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略)图纸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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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略)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及人员、机械、材料安排计划、发包人供应材料的总计划和开工后第一周所需的发包人供应材料计划;每周四前提供下周完成工程量报表、周进度表。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叁套,其余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
(略)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7联络(略)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略)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1.10交通运输(略)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略)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略)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略)超大件(略)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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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知识产权
(略)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
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发包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
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不得进行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略)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
中。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发包人审批通过的签证确定。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与施工图纸一起阅读理解,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略)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①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内的,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②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且投标单价与标底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对比后误差在±15%以内的,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且投标单价与标底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对比后误差在±15%以外的;超过部分工程量(即比合同内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的综合单价取原投标单价和标底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中的低价;减少部分工程量(即比合同内工程量减少的部分)的综合单价取原投标单价和标底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中的高价;③招标工程量清单有错误时,结算单价按上述第2条执行。
④本工程措施项目费一次性包定,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投标人应仔细通读招标文件条款及清单,如有疑义,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提出,若未提出,视为认可,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疑义。
⑤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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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的价格,按下述方法调整: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重大变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量价一律不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上述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所有涉及价款调整的项目,均须由承包人提出调整方案及明细报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入造价,如发包人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为结算依据,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略):;务:;职联系电话:(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行使发包方的权力和监理人(如有)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略)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施工现场的现状为准。
(略)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前期手续的原因而出现不进行施工准备、索赔、消极施工等情形,应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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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的完整的竣工图、竣工备案资料、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A.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B.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给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8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发包人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时,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竣工图标出各类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定位。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和资料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和城建档案部门验收合格。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任何的增减。发包人对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变更,承包人须接受并予以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纳入工程结算。如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指令或工程变更,发包人有权另选施工单位:(略)
B.施工过程中,须配合发包人的其他专业施工需要,积极进行现场调整,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作面和作业时间,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C.在施工合同范围内,为完成施工合同内容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均由承包人承担。
D.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承包从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E.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违约金及损失从承包人工程合同款中扣除。
F.施工过程中涉及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及相关手续,对临近居民、行人的影响等,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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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的费用等已含在合同价中,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3.2项目经理:(略)
关于项目经理:(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略)
(略)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略)
(略)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略)
3.3承包人人员(略)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
(略)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常驻项目部组成人员经发包人考核不合格者,承包人必须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
(略)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离开。
3.4分包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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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6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银行转账,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工期占履约保证金额的30%;质量占履约保证金额的35%;安全文明施工占履约保证金额的10%;竣工资料占履约保证金额的5%;项目部人员到岗占履约保证金额的15%;廉政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额的5%。
(略)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履约担保足额提供给发包人。承包人不按期足额向发包方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的,视为承包人放弃签订合同的权利,不得要求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即使签订了本合同,双方亦确认本合同自行解除。
(略)承包人按期保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以履约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时,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略)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a承包人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标准的,除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必须负责返工、修理;经返工、修理后,仍不能消除质量缺陷或隐患,不能达到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减少或拒绝支付工程款。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仍由承包人承担;b承包人按期保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以履约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时,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监理人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对造成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损失。具体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向南通仲裁委提出仲裁。
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由(略)质监站进行质量评定。
5.2隐蔽工程检查承包人提前通知建设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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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略)
建设单位:(略)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⑴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⑵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包人检查到承包人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则发包人有权按500元/人·次计取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⑶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A.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B.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C.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⑷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满足江苏省、(略)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⑸本工程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合同价的1%)。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施工期间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未竣工或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含在报价内。对需要保护的产品和材料须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由承包人无条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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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限期予以修补。竣工合格交付后由发包人负责保护,如发包人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补充协议加以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需得到发包人的认可。
(略)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略)
(略)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含在合同款中支付,其余按通用条款。
(略)安全生产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
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满足消防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7.工期和进度7.1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已确认。(承包方需以书面形式将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通知发包人)7.2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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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发包人提供施工用水源及电源,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7.3工期延误(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A.因发包人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B.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C.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单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8%以上的;D.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上述情况发生后3天内,承包人需就延误的内容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延期手续(须得到甲方代表签字的书面认可),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为体现承包人的合作诚意,承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顺延,且自愿放弃索赔的权利。
(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在规定的工期或阶段工期前未能完成,工期每推迟一天,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略)/天,超过15天,则扣除全部工期保证金,并以工程结算价为基数每天千分之三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清退出场,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60%计算,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内容执行。
7.4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
7.5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略)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
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发包人不供应材料。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8.2样品(略)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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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略)
⑴凡是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单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在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颜色、质量、价格、样品报送相关单位:(略)
⑶发包人对上述材料及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有质量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到合格为止),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
⑷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根据需要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抽检,不论在哪个阶段查出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⑸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通知发包人验收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⑹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和对同类材料进行更换颜色,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以及发包人未认可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若发包人对某批材料持有异议时,承包人须无条件、积极主动地配合发包人进行检测,发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若承包人不按上述有关条款采购材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7)须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前25天以上向发包人提出。
(8)凡是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略)的,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发包人要求的相关标准进行采购,(略)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相关单位:(略)
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与承包人有关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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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约定: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0.2变更程序发包人要求变更的按下列方式:(略)
(略)特急变更签证的实施以发包人工程部负责人或派驻的工程师签字为依据,承包人可事先就计价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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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合同结算时,承包人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资料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一部分,变更签证资料应包括:①双方确认的造价审定单;②变更签证通知单及完成回执;③申报的变更签证预算书;④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⑤(略)的直接费计价表,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取费表;⑥综合调差系数和主材调差依据;⑦变更签证单原件及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每月15日前,发包人、承包人应就截止上月末已确定最终费用的变更、签证的费用结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
(略)合同履约中,发包、承包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都应使用发包人统一发放的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10.3变更估价(略)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第18.3条的约定调整。
10.4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约
定。
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本工程人工工资结算时不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建(略)文)。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已仔细核对图纸、清单,并依据国家、省、市现行规范、规程、文件等报价,若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未完整,但为满足招标人:(略)
62
12.2计量(略)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等。
12.3工程合同款支付(略)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
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承包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付款基数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金额。
其他:履约保证金有关工期、安全施工方面约定的金额,待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质量方面约定的金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项目组成员在岗方面约定的金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资料方面约定的金额,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档案馆存档后,无息返还。
(略)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承包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略)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略)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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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及以上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环卫等部门预收保证金由承包人负责清退。
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当日的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批准的除外),承包人的管理、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随时清理出现场,确保场地清洁。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仍然有配合审计工作的义务,并能及时处理现场事务。
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按本合同3.1条的有关内容递交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送档案馆存档,否则按每迟一日向发包人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可拒绝递交审计或延期审计,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符合审计要求的结算资料,若承包人原因不能提交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或延期审计并拒付工程款。
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审计结束后30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30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略)
14.3最终结清(略)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发包人最终要求。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略)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⑴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30天内。
⑵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天内。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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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年。
15.2质量保修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修金的约定:扣留。
(略)承包人提供质量保修金的方式:(略)
⑴质量保修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⑵审计审定结算价*5%的工程款;
⑶其他方式:(略)
(略)质量保修金的扣留质量保修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略)
⑶其他扣留方式:(略)
16.1承包人违约(略)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若承包人未按期开工,则发包人按延期(略)/天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
(2)施工单位:(略)
(3)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4)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则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发包人按每起5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若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罚没全额工程质量保证金。
(5)承包人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承包人若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根据严重程度有权对承包人收取(略)的违约金。
(6)承包人必须确保在施工期间派驻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管理。
(7)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则罚没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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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争议解决
17.1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
17.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略)
(1)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17.3补充条款(略)无论发包人是否给予了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略)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
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使用不符合标准、规格、质量和品牌要求(包括建设单位:(略)
收把关不严)的工程材料承包人无条件更换和返工,并按照不合格材料购进总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
金。
(略)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略)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工程结算必须按规范编制,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报审计部门审计。
(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转包,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一经发现,取消承包资格,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安全、规范施工,保持环境整洁,减少扰民影响,若有违章行为按规定处罚,一切责任自负。
(略)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垂直运输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其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略)发生下列情况,承包人不向发包人收取任何费用:①承包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各种措施;②施工期间清理所有建筑垃圾。
(略)重新检验:发包人如对承包人已检验的材料或已验收的部位质量有怀疑,可进行重新(抽)检验。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耽误的工期预以顺延;如检验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对重新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已使用部分必须拆除,与未使用部分一并清除出场,同时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该部分材料价格30%的违约金;对重新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必须返工,同时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该部分工程造价10%的违约金,损失的工期不预补偿。
(略)资料:分包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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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工程结算约定:(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有关部门核定为准。
(2)施工用水用电按实计算,最后从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结算中发现承包人擅自改变了暂定价部分材料及项目数量及单价,则少计或漏计部分按招标文件规定扣除,多计部分按承包人投标报价扣除。
(4)工程竣工结算价以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价核减额小于或等于5%的审计费由建设单位:(略)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外运、拆除、基层垫层面层的铺设及厚度测量、降水、回填处理、脚手架搭设、可能发生在签证中的各种管道安放、沟槽开挖、井体砌筑抹灰等)的施工全过程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工程结算资料时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资料(彩色照片),所有影像资料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将可能不予认可。
(5)下列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a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环卫部门预收保证金由承包人负责清退。
b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c本工程的水源、电源已接至本工程范围内,再接至施工场地相关事宜由承包人自行安排。承包人已认真踏勘过施工现场,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临时供水、电接通费由承包人承担。水、电费按审定价在财务结算时扣除。(如承包人与学校或现场管理单位:(略)
d承包人对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略)
e对未设暂定价,且未指定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合格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承包人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f承包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与经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述不同的其他各种措施费用。
g不可竞争费用。
(略)对已完成工程成品正式移交发包人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7
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暂估价一览表附件8: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68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略)
69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略)材料、(略)单位:(略)
70
71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略)支行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略),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合同范围内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因建筑材料或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进行赔偿、维修。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略)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略)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保修期为24个月。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略)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
72
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工程设计使用期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设计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发包人指定的审计部门确认最终审计结算价的5%。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委托一名代表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
(2)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0。
(3)承包人实施工程质量保修须遵守有关规定。
(4)因承包人未能及时履行保修责任引起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保修费用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三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73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略)机械或设备名称:(略)
74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略)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略)
项目副经理:(略)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75
附件7:11-1:材料暂估价表
(略)名称:(略)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76
(略)名称:(略)
77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略)名称:(略)
78
附件8: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
甲方(甲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略)支行
承包方(乙方):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甲方乙方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略)
二、甲方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略)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略)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略)
三、乙方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79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略)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略)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略)
四、违约责任4.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略)
4.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略)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地址:(略)
80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一、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1.《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及配套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14年)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6.《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8.其它相应的补充规定和(略)现行的有关文件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1.其它应执行的相关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的相关规范。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际最新标准时,(略)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施工期间注意周边环境,减少对周围居民、行人的影响(交通、灰尘、噪音等)。2.工程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相关单位:(略)
3.其余见设计院设计说明。
81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8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略)
投标书对应填写: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标
投标人名称:(略)
83
一、商务标相关格式
一、投标函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略)分行: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略)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
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总价,按
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经理:(略)
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略)
85
三、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略)机械设备名称:(略)
86
四、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总部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现场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量管理
安全管理
施工管理
计划管理
材料管理
87
第七章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一、资格证明材料: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9.1条。
二、资格审查材料封面及相关表格如下:
88
一、资格审查文件相关格式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略)
地址:(略)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联系方式:(略)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签署上述招标
申请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黏贴此处)
89
2.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略)
授权:为本单位:(略)
中,以本单位:(略)
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略)
等法律效力。本单位:(略)
本委托书限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略)
日期: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黏贴此处,原件备查)
90
3.诚信承诺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略)分行:
我方参加你方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
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1.我方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接受处罚。2.我方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3条款情形之一。
3.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4.我方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自愿意接受招标人:(略)
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91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略)-公告公示栏下载)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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