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院区绿化种植与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YZB-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院区绿化种植与养护工程”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YZB-
(略)
项目名称:
(略)
预算金额:30万元
采购需求:院区内的绿化种植与养护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合同签定后两个月内完成种植(养护期:一年)
项目地点:
(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
(略)
3.3近年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5拒绝
(略)(
(略).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在“
(略)(略).cn/”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略)”(
(略).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企业参与投标活动。
3.6与采购人:
(略)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
(略)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相关信息资料提供加盖单位:
(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
(略)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查询页面截图;4、
(略)、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
(略)截图;
3.2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10时00分,
(略)AB
(略)开标二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5日10时00分。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
(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略)》、《
(略)》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电话:
(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两个月内完成种植(养护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
(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略)》、《
(略)》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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