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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法定业务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子包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的委托,(略)(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法定业务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子包二)(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略):HYSZB(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63000.00元。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略)采购标的数量(单位:(略)
1肾综合症汉坦病毒Ⅰ、1盒1500.00元/盒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否
Ⅱ型通用核酸测定试剂盒
2结核分支杆菌核酸测定试剂盒1盒1500.00元/盒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否
37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联合测定试剂盒10盒5000.00元/盒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否
48种虫媒病原体检测试剂盒1盒6000.00元/盒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否
510种腹泻病原体检测试剂盒1盒4000.00元/盒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否
合计63000.00元(陆万叁仟元整)
备注:报价以金额的形式,合计最高限价为63000.00元,单样或总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略)(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略)(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略)(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略)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参照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制造商)。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略)
4.成功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300
供应商须通过汇款、(略)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略)+文件购买款”,例如“HYSZB(略)文件购买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略)(略)(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略)
六、开标、评标
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略)
(1)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资料提供人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资料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发布人:(略)(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
(略)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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