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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高淳区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度(略)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NJCC2024CS44)
项目所(略):江苏(略)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略)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万元,招标人:(略)
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度(略)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4年度(略)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度(略)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
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
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
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略)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
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
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略)
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略)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
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
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
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
策。、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略)
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
(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通过邮箱:(略)
(略)/(略))。(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授权)以及联系方式:(略)
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略)
送至邮箱:(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30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30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2024年度(略)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略))获取:(略)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略):NJCC2024CS44
1.2项目名称:(略)
1.3采购方式:(略)
1.4预算金额:18万元
1.5最高限价:18万元
包一NJCC2024CS44-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妇幼保健院改建二期项目最高限价9万元;
包二NJCC2024CS44-2: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略)2022年技改项目设备投入补助最高限价9万
元;
1.6采购需求:2024年度(略)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二个包,详细
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注:同一供应商可参加任意一包磋商且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在前一包中
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在后续的包中不再被推选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其有效报价仍参与
后续包的评审基准价的计算),具体详见第四章。
1.7合同履行期限:详细服务期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
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
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
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备注:依据(略)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
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
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
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略)
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
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
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
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
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略)
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
(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三、获取:(略)
3.1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略)
3.3方式:(略)
过邮箱:(略)
(略)/(略))。(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授权)以及联系方式:(略)
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略)
送至邮箱:(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3地点:(略)
4.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
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
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2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略)
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的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
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3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略)
6.4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京
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略).cn)或“南京公共采
(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
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续。(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
(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
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略)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
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
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略)”在线打印其“(略)政府
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
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7.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7.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7.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略)
联人:倪主任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
联人:汪素琴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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