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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坊派出所采购食堂物资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上坊派出所采购食堂物资JSZC-320115-NJDL-G(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15-NJDL-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2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219.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略)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注:依据(略)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4.1的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在成交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招标人:(略)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略)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略)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拟中标人存在问题不能与招标人:(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招标人:(略)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未提供做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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