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孙家坝酒业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项目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32.8亩(22.19hm2),设计总建筑面积150784.13m2,目前一期实际总建筑面积约140577.41m2(变动原因在于暂未修建制曲车间,其他原环评设计的建筑已全部建成,但坤沙酒生产线暂未运行),主要建筑包含制酒车间3栋,成品库房2栋,包装车间1栋,
(略)、机修车间、原辅料暂存周转仓、粮食筒仓、固体废物储存房、高位水池、
(略)、罐区等。
本项目一期设计年产53°酱香型基酒(调味酒)5100吨,按密度折合约4039KL/a,折合65°基酒为4500KL/a。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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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作者(逐雲追風,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
(略):15
附件1:1、验收报告全文--孙家坝酒业项目(一期).pdf34.1MB,下载次数0
附件2: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pdf139.1KB,下载次数0
附件3:2、验收组专家意见及签到表.pdf1.3MB,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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