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丙生活区111栋2单元7楼1号(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四川自由贸易(略)人民法院
公告
(2023)川0193执7535号
本院定于2024年8月19日10时(起60日止)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止(变卖)(略)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略)
预缴款:(略)
保证金:(略)
加价幅度:(略)
财产所在位置
现房屋地址:(略)
(略)
监证(略)
(略)
登记在被执行人王**名下:(2023)川0193执7535号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
划拨
规划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86.87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房屋户型
3室2厅1卫
(略)栋建筑物总层数
共7层
(略)层及层高
第7层,层高不详
朝向

装修
简装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被执行人自住
产权登记时间
(略)
产权变更登记原因
/
其他情况
1、拍卖标的物是以其现状拍卖,请出价时以现状予以酌情考虑。买受人应当自行前往查看、了解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的为准,所有的瑕疵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房屋户口、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3、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物品(沙发、床、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等)但是包含基础装修、地板、排线等附属在房屋上的装修。
4、截止2024年12月暂无欠费。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5、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法律文书,按标的物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交付,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并将根据案件执行情况而确定交付时间。
6、对非法占有、妨碍交付等违法行为,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交付。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略)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且已在标的物现场张贴执行公告。无法通知的,(略)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五、(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或需联合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参与竞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七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略)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略)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略)
十、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由((略))协助办理咨询、看样,此外的其他事务本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争议与本院无关。
意向竞买人应当亲自到现场看样,如未到现场实际看样,将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交付。
咨询电话:(略)(恒通辅拍)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四川自由贸易(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略)
暂无修改记录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