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南堤新建水闸工程

所属地区:浙江 - 舟山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浙江 - 舟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舟山千岛中央(略)南堤新建水闸工程2024-07-(略)舟山千岛中央(略)南堤新建水闸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千岛中央(略)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管委会统筹解决,项目法人为(略)小干岛开发建设指挥部,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舟山千岛中央(略),配电房1栋,其中新建水闸规模为5孔,单孔6m,水闸净宽为30.0m,设工作闸门一道,外海侧设一道检修闸门。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188.99万元。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包括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建筑、安装(含电气、给排水)工程等。相应概算投资约1902.47万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1370.1510万元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5日,登录(略)(略)((略).cn/)(略)上投标登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略)(略)”((略)页查看:(略).cn/),对投标单位:(略)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略)上下载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1日9时00分,(略)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招标人:(略)
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略).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表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略)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略)(略)”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8月19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略)(略)”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000万元及以上的(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新建水闸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略)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略)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略)场信息”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略)“黑名单”。
6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
江省水利(略)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略)(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略)(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略)(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