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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海校区师生服务部公开招租..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公告受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略)(以下简称“本中心”)(略)络动态竞价方式:(略)
1、(略):QZXZL(略)
2、标的名称:(略)
3、标的地址:(略)
4、标的面积:220㎡。
5、装修情况: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6、挂牌价:(略)/年。
7、租赁期:2年。
8、装修期:无。
9、租金支付方式:(略)
10、租金递增方式:(略)
11、租赁用途:学校师生服务部(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仅为学校师生提供服务)。
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教育。
13、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
14、交易保证金:(略)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略)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略)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略)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略)(略)(略)44
16、公告时间:(略)(略)
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略):00:00。
(1)(略)网站((略))(略)网站((略))进行免费用户注册,(略)(略)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看样时间:(略)(略)(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略)
19、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
(1)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略)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略):00:00,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3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略)络动态竞价;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加价幅度:(略)/年或其整数倍;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略)网站进行公告。
20、网上报名:
(略)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略)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略)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1、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略)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略)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4)(略)络动态竞价方式:(略)
(5)消防验收情况:有;
(6)经营期间如委托方规划建设需要用(略)域,将提前终止合同。
22、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略)
(2)承租方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3)承租方承诺成交后在该项目的销售价格不高于本地新华(略)正常销售价格(需提供承诺函)。
(4)承租方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投保(投保险种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赔偿限额累计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承诺函)。
(5)承租方承诺对项目周边进行装修改造,投资额由承租方承担,装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需提供承诺函):
①环境布局、照明等更换补充,整体墙壁粉刷;
②在允许的电负荷范围内,(略)域内的水电改造,设置独立的水电表;
③要求在租赁(略)域的所有出入口、(略)(略)
④室外广告标志更新;
⑤增加货架设备,用于商品陈列;
(6)承租方承诺进驻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成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逾期未完成扣除履约保证金1万元(需提供承诺函)。
(7)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略)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略)
①现场办理:(略)(略))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略)
(在使用前,(略)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略)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6)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
(7)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8)承租方投入现场管理人员经过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且无不良记录,不得使用童工,提供近半年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9)承租方针对本项目制定合理的岗位职责、管理规章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垃圾分类处置方案,消防、治安及紧急预案处理制度,各类(自然灾害、停电、停水、食物中毒、投诉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0)如因委托方需要用(略)域,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自行处理库存,委托方应当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方。委托方将根据投入总价及租赁年限对剩余租赁年限按比例进行补偿;
(11)合同期满或中止合同后,承租方应按资产清单移交委托方,并于5日内(自然日)搬离其他资产,腾空场地交回委托方;
(12)门前三包及周边环境卫生维护;
(13)涉及食品卫生安全事项需具备/符合相应食品卫生安全证书/管理制度;
(14)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更换;
(15)需遵守委托方各项规章制度;
(16)不得经营上级工商、卫生、教育、安全等部门规定禁止售卖的商品,不得售卖有任何问题、“三无”产品、烟酒、含酒精饮料、鞭炮、有害身心健康的物品、有奖及博彩性质的产品及其他学校不允许经营的商品。不准经营食堂经营的食品,不准擅自增加经营项目;
(17)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方租赁期结束且处理完与委托方业务相关的债权债务后给予无息退还;
(18)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由承租方自行自费办理;
(19)承租方独立安装水表、电表进行计量收费,收费标准:委托方根据“(略)区自来水现行水价标准(居民用水)”和“(略)销售电价标准(居民生活用电)”代为收取费用。承租方每月按期缴交水、电费。水电费未按时缴纳,每迟缴一个月扣除违约金(略),连续三个月未缴纳水电费,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
(20)承租方对委托方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应按《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物品逐件核收、确认(分可继续使用和不可继续使用分别造册),对可继续使用的承担设备的维护及保养责任,不准擅自改变用途结构,合同期满,经委托方验收能正常使用后方能解除应负责任。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否则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合同期满后,(略)域内所有装修装饰及安装的设备不得自行拆除,均无偿归属委托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经委托方同意后七个日历内清理完毕,未如期清理的委托方将可视为无主物进行清理;
(21)承租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并确保师生安全,保证售卖商品的质量、数量,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接受委托方管理、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注重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委托方若发现承租方经营变质食物、过期食品或卫生不合格,发现一次,承租方扣除违约金(略),每学期发生超过三次则终止租赁合同;因此而发生事故对委托方师生造成食物中毒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委托方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凡由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出问题的,包括罚款在内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22)承租方保证只在以下经营范围内经营:学习用具、小百货、包装食品(面包,牛奶、瓶装水);
所售商品必须由正规厂家提供,所有食品、饮料必须有QS准入标志,销售价格不高于(略)场价格,并要明码标价,明确不得高于新华(略)产品售价。承租方不得经营上级工商、卫生、教育、安全等部门规定禁止售卖的商品,不得售卖有任何问题、“三无”产品、烟酒、含酒精饮料、鞭炮、有害身心健康的物品、有奖及博彩性质的产品及其他学校不允许经营的商品。不准经营食堂经营的食品,不准擅自增加经营项目。一经发现承租方上述违规经营,委托方处以承租方:发现第一次扣除违约金(略),发现第二次扣除违约金(略),发现第三次扣除违约金(略),每学期发生超过三次违规经营则终止租赁合同并取消承租资格;
(23)承租方保证严格按照委托方需求开业经营。如遇特殊情况需作调整,承租方必须配合委托方,不得擅自开门营业或停业。因未按委托方规定时间营业而影响教学秩序的,委托方处以承租方:发生第一次扣除违约金500元,发生第二次扣除违约金(略),发生三次扣除违约金(略),每学期发生超过三次则终止租赁合同并取消承租资格(但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双方特别约定的情况除外);
(24)承租方采购所有商品均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坚持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台帐;
(25)承租方按委托方要求定期为师生服务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承担相应费用。从营业之日起,承租方所有人员均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如有身体不合格者,应立即辞退。若有无健康证上岗的,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200元(健康证必须在一周之内补办);
(26)承租方加强师生服务部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做到服务育人。反对野蛮粗暴行为,制止不良倾向。任何情况下,承租方人员均不得以不文明的语言或采取武力的方式:(略)
(27)承租方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由承租方负责承担解决,概与委托方无关。承租方因管理不善和从业人员自身操作不当所造成的伤亡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28)配合委托方对所售商品的质量、价格、清洁卫生、服务态度以及治安、商品的进货渠道、工作人员体检等实施管理监督;
(29)承租方向委托方按成交额缴纳租金,交费时间:按每半年分期缴纳,第一次缴纳时间为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其余租金每年2月28日前、8月31日前缴纳完毕;不因物价上涨和学生人数多少而改变。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委托方按日收取所欠租金3‰的滞纳金;
(30)承租方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因食品卫生或质量问题对委托方学生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等食品安全事故,经国家相关卫生部门检验,核实确属承租方食品原因或其他直接因素所引起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并终止租赁合同;
(31)承租方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保证内部用电用水安全。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委托方的保密制度,并负有教育所属员工遵守保密制度的责任。承租方对委托方提出的合理整改、管理意见,承租方应予积极配合整改;
(32)承租方应认真搞好内外卫生,制订卫生管理制度,做好自查记录。师生服务部内所有垃圾必须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到委托方指定的地点:(略)
(33)承租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为员工购买人身安全相关保险,并每年及时缴交相关凭证,如经营期间发现承租方未按政策要求执行,委托方有权责令其整改并处以10000—(略)的罚款;
(34)承租方进驻后必须立即为师生服务部购买公共责任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每年及时缴交相关凭证,如经营期间发现承租方未按要求执行,委托方有权强制其购买并处以(略)的罚款;
(35)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自行更换(略)域内的消防灭火器,并配备专用灭火器。严禁(略)域内出现“三合一”场所,一经发现扣除违约金(略)
(36)承租方必须服从委托方对(略)域的规划改造。不得在师生服务部周边或校园内其他地方摆摊设点;
(37)承租方经营期间必须对所售商品明码标价,且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本地新华(略)正常销售价格,如经发现未依约执行,每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略)
(38)承租方应与师生服务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交纳相关保险,向委托方相关管理部门报备师生服务部员工的信息资料、《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交纳相关保险凭据的复印件(师生服务部员工如有变更需及时报备);
(39)承租方所有员工住宿相关事项由承租方自行安排;
(40)承租方不准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按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不予任何补偿;
(41)承租方确保所聘用、派遣到的委托方履行租赁合同的管理人员、员工应当品行良好,不得指派下列人员:
①失信被执行人员;
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治安处罚的;
③触犯刑法等法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④有其他品行不端,影响委托方校风校纪的;
承租方有义务审查核实上述职员是否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本条列举的行为。经委托方发现一次扣罚承租方违约金(略)并责令改正。三次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42)因承租方对前述相关条款履行不好,师生反映强烈,又拒不改正或合同期内三次以上改正不力,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如造成其他影响,委托方将追究承租方的经营责任;如造成恶劣影响及后果,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3)若因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在接到委托方合同解除通知3天内应自行腾出经营场所,逾期腾空,每天应承担(略)/天的违约金;
(44)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24、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有关事项的承诺(详见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略)
有关单位:(略)
25、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略)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略)可以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6、(略)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7、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8、交易服务费:(略)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9、报名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3
电子邮箱:(略)
(略)网站:(略)
30、接受投诉部门:(略)综合部联系电话:(略)
(略)
(略)
QZXZL(略)公开竞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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