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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关于乌当区人民法院关于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9层7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贵阳市010066705]房屋的公告(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略)]房屋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2024)黔0112执恢377号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5日10时至2024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略)(略)(略)],面积160.96平方米
整体拍卖
评估价:(略).00元
起拍价:(略).00元
保证金:150000.00元
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整倍数)
位于:(略)(略)(略)],面积160.96平方米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有人办公,具体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本院原则上集中带人看样一次,如需看样请电话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及视为已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请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证明手续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备案审查,确定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的确认和使用。
八、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竞买人为个人的,需符合政策要求。委托他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略)络服务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是否有竞买资格,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等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到税费、保管费、过户所需费用均由双方各自承担合同及法律规定的相应部分。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略)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而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悔拍的,原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终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三、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成交确认后七日内缴纳,(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略)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略)(略)(略)
2.拍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略)”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略)3
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略)(略)(略)]房屋的公告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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