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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庆良区平乐大道61号大都华园7栋1单元2202号(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略)(略)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8月14日10时至2024年10月13日10时(延时的除外)(略)(略)址:(略),户名:(略)(略)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略)房产。
标的物详情:(略),5房2厅1厨2卫2阳台(含储物房);估价对象为成套商品房,是整个商品(略)的一部分,依法享有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权益。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所分摊的土地为国有出让土地,分摊的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进行测算,估价结果包含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略)场价值。装修状况:有装修;房屋有查封,有抵押,无租赁。
是否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略):桂(2021)(略)】。
特别声明:该房屋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不包含屋内家具及物品。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变卖竞价时间:2024年8月14日10时至2024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以物抵债。
变卖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三、变卖方式:(略)
(略)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1、从变卖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略)账户((略)拍授权委托书),(略)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务必于开拍前一天以上交至(略)人民法院。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免费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需向办理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变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略)(略)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略)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0312执恢34号,开户银行:(略)西城支行,账号:(略)(略)-12694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略)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略)
九、特别提示:
1、变卖标的物成交后需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持有关资料自行办理,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流程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到有关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咨询。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变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三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标的物成交后应缴纳的税种、税率详见拍卖公告的《税费调查清单》),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的一切费用。
2、变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因变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需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变卖标的物为不动产的,对于该不动产所附着的产权人户籍迁入迁出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负责处理。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略)竞拍界面。
联系单位:(略)
法院地址:(略)
(略)(略)
看样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廖法官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日30日

税费调查清单:

房地产拍卖应证税情况
(住宅)
变卖依成交双方可能的不同条件应征税情况如下:
一、被执行人方应征:分税种计算方式:(略)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不含税价)
备注
增值税
5%
成交金额÷1.05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教育费附加
3%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地方教育附加
2%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个人所得税
20%或3%
按差额的20%计征或全额的3%计征
1、需有合法有效凭证2、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

二、房地产承受方应征
税种
核定征收率
计税依据(不含税价)
备注
契税
3%
成交金额
若为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若为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若为家庭第三套及三套以上的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此税费清单仅供参考,实际以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为准,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到相关税务部门了解、核实。

(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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