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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关于镇江市朱方花苑12幢602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上(网址:(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置、类型:(略)
(2)规划用途:住宅;
(3)产权面积:108.85㎡;
(4)询价/参考价:60.06万元;起拍价:33.6336万元;保证金:6万元;加价幅度:0.3万元。
(5)情况说明:税费依法各自承担,其他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无优先购买权人;其他情况请详见询价报告及电话咨询。
二、(略)上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7月29日10时至2024年7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若第一次流拍则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8月15日10时至2024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
三、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十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需要明确的是,在该条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时,是指执行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咨询、展示时间: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略)”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略)”安排),或登录“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略)
六、拍卖方式:(略)
七、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略)公示。
十、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十二、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略)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含节假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47)。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三、支付限额的问题: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略)-(略).htm。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的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需贷款支付拍卖余款的,本拍品支持“法拍贷”支付余款。“法拍贷”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镇江分行、浙商银行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法院拍卖/变卖房产的商业性人民币贷款,房产包括住房、商业房等。贷款咨询电话:(略)(杜)、(略)(王)、(略)(倪)。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略)
(略)址:(略).cn
咨询电话:(略)(略)(略))。
监督电话:(略)4。
联系地址:(略)



江苏(略)人民法院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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