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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关于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黄墟村土地使用权、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黄墟村黄龙路工业厂房、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黄墟村黄龙路华泰轴承有限公司1幢、2幢3幢、4幢厂房及无证房、附属设施(第一次拍卖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时至2024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略)黄墟村土地使用权、(略)(略)工业厂房、(略)1幢、2幢、3幢、4幢厂房及无证房、附属设施,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具体为:
1、(略)1幢,证载建筑面积为2453.03平方米,现(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为2453.03平方米,评估价为339.74万元。
2、(略)2幢,证载建筑面积为109.47平方米,现(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为109.47平方米,评估价为11.30万元。
3、(略)3幢,证载建筑面积为336平方米,现(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为336平方米,评估价为51.48万元。
4、(略)4幢,证载建筑面积为169.71平方米,现(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为169.71平方米,评估价为24.30万元。
5、(略)(略)工业厂房((略)5幢),证载建筑面积为3508.01平方米,现(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为3508.01平方米,评估价为606.89万元。
6、镇徒国用(2008)第11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9540.6平方米,评估价为432.19万元。
7、无证房及附属设施价值(包含绿化苗木、场地、无证房、彩钢棚、围墙等),无证房面积为1032.01平方米,评估价为181.96万元。
上述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等评估价值合计为1647.86万元。(具体见附件《评估报告》),起拍价:1153.502万元,保证金:115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
特别声明:
1、(略)1幢和4幢均占用集体土地,并且4幢存在改扩建,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本院不负责后续登记事宜。
2、本次拍卖包含房产、土地使用权、固定装修、附属物、变配电设施、配套设施及满足使用不可分割的水、电等辅助设施,不包含其他可移动物品。详细情况可联系本院工作人员现场了解,未至现场看样了解产生的风险及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成交结果、价格。
3、不动产权属、界址、范围以相关行政部门登记证载资料为准,如现状与登记出现不一致情形,除非取得相关部门明确变更资料,否则均不能视为本院对该变更予以法律确认,由此产生的风险及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含无证建筑,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本院不负责无证建筑后续登记事宜,无证建筑不能过户和被拆除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证不动产对应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瑕疵认可,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文书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另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6、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权属性质、土地用途、使用权类型等信息参见评估报告,具备竞买资格的买受人可以参加竞买,竞买资格包括如需符合相关产业要求、准入条件及其他要求等,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否则因此造成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相关限制购买政策也请意向竞买人提前了解清楚,拍卖房不承担一切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风险。
7、部分房屋处于出租状态,成交后需给予合理让房期限。
8、部分土地系租用(略)黄墟村天地湾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用于发展生产,租期2004年3月8日至2054年3月7日,租金标准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与该村民小组咨询了解,联系人:(略)
9、厂房围墙范围内有部分集体以及集体土地上案外人搭建的建筑物不在拍卖范围,今后相邻关系由竞买人与占有人自行协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依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三十四条,(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家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
四、咨询、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略)
五、拍卖方式:(略)
六、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如该房产可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的上述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特别说明:买受人凭纳税凭证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其他所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待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略)公示。
九、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略)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9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略)(略)(略),用途注明法院拍卖款)。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除法院同意延期缴纳的,应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略)(快拍嘉)
法院咨询电话:(略)0(周)、(略)9(葛)
监督电话:(略)8
联系地址:(略)


(略)黄墟村土地使用权、(略)(略)工业厂房、(略)1幢、2幢3幢、4幢厂房及无证房、附属设施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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