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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级中学暑期教学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略)(略)实验初级中学暑期教学改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项目概况: 
(略)(地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DDC-2024CG00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13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1)在原自行车车棚基础上改造为一间5*11.5m的仓库,做法为0.5m高24砖砌矮墙,上部及顶部为75mm防火夹芯板,地面铺设地砖,墙面刷乳胶漆,新增M1024门1樘,C1212窗2樘(包含其中灯具安装);2)3块教室黑板及安装,(略)授权,3(略)络布线,45套教室护眼灯(含安装、线材、PVC普材等),5台1.5匹挂机空调安装;3)200米的外接电源(沿围墙布置);4)心理咨询室隔断拆除,物品搬移;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物品搬移;体育器材室物品搬移;健身器材室物品搬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如投标申请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先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8月5日14:30至17:(略)递交《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原件,招标代理:(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略)(略)站”发布的信息。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 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略)
(略)于   月  日开标的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略)
年月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略)

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单位:(略)

(略)

项目联系人:(略)

邮箱:(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所投分包

备注:
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略)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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