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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联检综合楼817室物业单元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817室物业项目公开招租信息公告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略)
地址:(略)
(略)保税大厦401室
招租起始时间
2024年7月31日。
招租期满时间
2024年8月13日(上述物业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每次延长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周期。)
(略)
地址:(略)
(略)
面积(�O)
招租底价(元/月*�O)
第二合同年涨价方案
用途
租赁
期限
优先承租权
使用情况
1
(略)
817室
77
134.00
(含管理费14.00元及空调费19.00元)
4.00
元/平方米/月
办公
2年

空置
中选方的确定
公示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拍。
公示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承租方应具备
的资格条件
承租方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企业(含《名称:(略)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提交材料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租赁申请书;
5.工商信息查询单(含基本信息及违法信息页);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别事项说明
1.租赁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为新租户的,需在招租公告截止日当天17:00前,向招租人缴纳人民币三个月承租费作为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报名不成功;意向承租方为原租户且已缴纳合同租赁保证金的,仅需补齐保证金差额;
2.承租方应在签订《公开招租结果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或在“物业招租成交公示”截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缴交租赁保证金和当月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逾期将视为违约,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租赁期间,严格履行《租赁合同》及附件等各项条款,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管理费等承租相关费用。
3.未中标者,租赁保证金将于竞标后全额无息退还;如未参与竞标或中标后弃标,租赁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确认拟承租物业的现状符合自身经营要求,已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并同意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接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5.物业管理费和空调费每年计收12个月。中央空调开放时段为每年的三月至十二月,开放时间为每天08:00至18:00。
联系方式:(略)
业务咨询电话
(略)2包小姐/陈小姐
联系地址:(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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