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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名优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14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略)年产灯饰配件14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略)
(略)年产灯饰配件14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位于(略)(略)经纬度:东经E113°15′36.902″,北纬N22°32′16.004″。项目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新建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略)灯、灯具、五金灯饰配件生产、加工、销售,项目年产:五金灯饰配件140万件。现项目(一期)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保持不变,实际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年产灯饰配件50万件。
(略)对该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23年5月9日取得(略)(略)MA4UW535X6001W,新建项目(一期)开工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项目调试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1日止,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生活污及水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略)处理后排放,(略):WS-003470。
喷淋废水产生量6吨/年,水帘柜废水产生量11.52吨/年,除油清洗废水产生量182.4吨/年,振动盘清洗废水产生量12吨/年,合计211.92吨/年,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收集贮存,定期转移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略)
(二)废气
1、喷粉工序粉尘经自带喷粉柜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回收后无组织排放。
2、喷粉后固化废气及固化炉燃烧废气经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6米排气筒排放,设计处理风量为5900m³/h,(略)FQ-009097。
3、喷漆废气通过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6米排气筒排放,设计处理风量为11000m³/h,(略):FQ-009098。
4、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
5、喷砂、抛光过程产生的废气密闭房内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6、机加工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原材料、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针对上述噪声,特采取以下防治降噪措施:
1、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生产设备运行时间控制在8:00-17:00之间。
2、对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隔声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门窗和厂内建筑物进行阻隔,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3、车间周围(略)内已落实加强绿化建设,起到辅助吸声、隔声作用。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日常生活垃圾、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废布袋;喷粉柜内和喷粉、喷砂、抛光工序沉降粉尘;喷砂、抛光工序布袋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清洗干净的除油剂包装物、洗洁精瓶等)以及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有机油废抹布及手套、除油废液及沉渣、漆渣、废水性漆包装桶等)。
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一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布袋;喷粉柜内和喷粉、喷砂、抛光工序沉降粉尘;喷砂、抛光工序布袋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清洗干净的除油剂包装物、洗洁精瓶等,已建设一般固废堆放场地,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中的相关要求,(略)处理。
3、危险废物:(一期)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有机油废抹布及手套、除油废液及沉渣、漆渣、废水性漆包装桶等。已建设危危险废物贮存仓(约15平方米),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相关规定要求,张贴了危险废物的标识,危废暂存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略)处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验收报告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1:(略)年产灯饰配件14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pdf399.1KB,下载次数0
附件2:(略)年产灯饰配件14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141.8KB,下载次数0
附件3:(已压缩)名优新建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表(略),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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