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新村村厂房、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C2024-GC0724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98.27052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27052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标的名称:
(略)
建设内容
最高限价(元)
完工期
(略)新村村厂房、仓库建设项目
(略)新村村厂房、仓库建设项目(具体按经审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982705.25
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8表或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以承诺函形式提供(内容自行拟定)。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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