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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海市广东南路公务员社区C36幢1001号房产及6号杂物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略)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8月31日10:00至2024年9月1日10:00(延时的除外)(略)(https://(略),户名:(略)(略)络司法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杂物房。
标的物详情:
1.标的物1001(略):北房权证(2014)字第011132号,建筑面积:181.18㎡;套内面积154.57㎡;规划用途:住宅;所在层数:10/12;户型:一梯两户,4房2厅1厨2阳;土地使用期限:至2075年6月1日。
2.标的物6(略):北房权证(2014)字第011147号,建筑面积:12.58㎡;套内面积12㎡;规划用途:杂物房;所在层数:1/12;土地使用期限:至2075年6月1日。
3.标的物1001号房截止至2024年3月尚欠缴物业费(略)
注: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拍品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展通知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8月31日10:00至2024年9月1日10:00(延时的除外)。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整数倍。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略)的帐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一同到(略)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略);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略)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须在竞价开始2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略)(略)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须委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或是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对于本公告载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拍卖,对本标的物有意者务必亲自到法院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拍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税费缴纳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到法院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拖欠费用由各方自行协商解决。拍卖成交后,拍品交付,以法院工作进展通知为准。恶意竞拍,制造流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略)(略)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略)络竞价结束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穿山支行,户名:(2024)桂03执136号,账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略)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略)
八、因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拍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到法院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逾期本院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税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自动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当在拍卖竞价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略)络司法拍卖事项已经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略)竞拍界面查询。
(略)(略)
咨询电话:李经理:(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电话:(略)张法官
联系地址:(略)

附:1.竞买须知


(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略)杂物房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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