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琅征预告〔20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使用
(略)2024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对滁阳街道陈
(略)五里组,沿
(略)集体、河坝组、李湾组;三官街道八里村陶庄组,新集村红坂组;扬子街道永
(略)老庄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滁阳街道陈
(略)五里组,沿
(略)集体、河坝组、李湾组;三官街道八里村陶庄组,新集村红坂组;扬子街道永
(略)老庄组境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地块1~2、地块13~17、地块21拟征收土地为建设
(略)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地块1~2、地块13~17所涉及的《
(略)(略)东
(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地块21所涉及的《
(略)清流河右
(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地块3~5
(略)(略)工程项目(
(略)防护绿地);地块6拟征收土地目的为
(略)工程(
(略)防护绿地);地块7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建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
(略)区间五
(略)支路项目(
(略)防护绿地);地块8
(略)工程(
(略)防护绿地);地块12
(略)工程项目(
(略)防护绿地);地块22
(略)工程(
(略)防护绿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
(略)政公用类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本次地块9拟征收土地目的为
(略)工程(
(略));块10~11
(略)(略)工程项目(
(略));地块18
(略)(G104-
(略))道路工程;地块19~20
(略)道路工程(G104-
(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
(略)(略)办事处、扬子街道办事处、三官街道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
(略)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滁阳街道陈
(略)五里组,沿
(略)河坝组、李湾组;三官街道八里村陶庄组,新集村红坂组;扬子街道永
(略)老庄组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居)务公开栏张贴的方式:
(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联系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滁阳街道办事处
鲍捷
(略)
扬子街道办事处
王华峰
(略)
三官街道办事处
孔祥国
(略)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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