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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存放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燕儿窝路207号63栋房屋中的微波解冻设备一套(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变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6日11时开始,在“(略)(略)(https://(略)(略)络司法变卖活动,变卖期60天,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存放于乌(略)
评估价(略);变卖价不低于:(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4年8月16日11时开始,变卖期60天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略)(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略)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略)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略)
五、变卖方式:(略)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实际交付以现场实际交付数量为准;(3)设备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拆除、搬运、装车、运输等义务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4)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将拍卖标的物搬走的,由此产生的保管费、违约金、拍品丢失灭失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略)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廖先生(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31日
存放于乌(略)63栋房屋中的微波解冻设备一套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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